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关心且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温州市瓯海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老年人群体关心且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养老服务领域保障与监管不力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造“幸福颐养”瓯海服务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治理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各镇街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等问题。
(二)治理养老服务领域保障与监管不力问题。重点聚焦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检查各镇街是否存在运营不正常、助餐服务覆盖面不足等问题。
(三)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检查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对象认定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对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公平正义的问题等。
(四)治理养老服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基层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对养老服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检查养老服务领域的监督和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时间安排
5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步骤,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5月中旬—6月上旬,各镇街开展自查,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台账,主动向区民政局反馈自查及整改情况,并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
6月中旬—10月底,区民政局联合区纪检组对各镇街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推动解决。
11月初-12月底前,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治理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总结。
(二)人员安排
区级成立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科,由养老服务科长潘倪何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由养老服务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是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是践行初心使命的民生工程、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专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打硬仗啃“硬骨头”的充分准备,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来回应群众的殷切期盼。
(二)统筹协同,明确工作分工。各镇街要切实加强上下互动,主动配合区有关部门,向最基层纵深推进,抓好落实。各镇街要根据区里的方案,做到有明确责任分工、有清晰进度安排,确保专项治理目标明确、措施明晰、效果明显。
(三)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加大治理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小切口”靶向治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确保措施实、发力准。
各镇街要在每月月底前汇总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报送至区民政局(联系人:翁曼思,电话:88535272,61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