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48969
  • 文件编号:温瓯教义〔2022〕120号
  • 主题分类:教育规划管理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10:4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现将《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根据《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21〕61号)和《关于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瓯委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瓯海教育实际,现就我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焦“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改革的理念设计、系统建构、生态视野与人本立场,培育面向未来、走向未来的时代新人,激发区域教育发展新活力,切实提高教育改革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加快培育教育现代化新动能,着力构建瓯海儿童友好教育高地网络和儿童友好型学校示范点,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贡献“瓯海教育样本”。努力创成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典范,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贡献力量。

(二) 行动目标

深化教育五重构改革,围绕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面向儿童的“权利友好、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产业友好”六大可持续发展的友好领域,全力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建设儿童友好型示范学校,建设儿童友好教育高地示范项目,助力瓯海全域建设儿童友好城区,争创温州儿童友好城市教育示范标杆。

二、重点任务

(一) 打造儿童友好示范校行动。建设儿童友好试点学校,示范引领区域教育发展。发挥省现代化学校、温州市未来教育窗口学校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引领全面发展,2022年建成10所儿童友好学校,2025年前建成40所。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构建满足儿童需求、尊重儿童心声、保障儿童权利的儿童友好型教育体系,形成彰显瓯海教育特质的标志性成果和辨识性标签。

1. 建设儿童友好特色课程。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从儿童视角出发,开发建设特色课程。结合学科教学,开发与实施学科拓展课程,以项目化学习为抓手,培养儿童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掘儿童的个性特长,结合儿童的兴趣爱好,开发体艺类拓展课程。聚焦儿童社会实践,结合劳动教育和研学活动,开发实践类活动课程。

2. 创新儿童友好项目品牌。重点培育儿童友好空间、儿童友好服务、儿童友好政策、儿童友好课程等创新品牌,让儿童友好学校在行动中亮品牌、树标杆。

(二) 营造无欺凌友好环境行动。以校园友好关系建设为抓手,通过法制安全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1. 促进友好关系营造。一是儿童与物的友好,继续推进学习场景打造;二是师生关系友好,建设和谐、交互式课堂;三是儿童之间的同伴关系友好,建立团结互助友爱的伙伴关系,营造轻松和谐的儿童学习生活环境。

2. 推进法治校园建设。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儿童平安宣传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不让毒品进我家”“平安家庭建设”等活动,多形式运用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法治素养。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和儿童自身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和能力,杜绝校园欺凌、霸凌事件发生,创建无欺凌校园。

3.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提升中小学心理工作室配备,建设儿童特色体育和心理课程,完善学校身心健康服务体系。

(三) 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行动。以托幼扩面提质为基本,为儿童教育发展提供必需的资源与基本的服务需求。公民办结合,突出建设公办。

1. 科学建立指导体系。依托区早教指导中心开展照护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与课程体系建设。配合推进“瓯海掌上课堂”科学育儿指导活动,为社区家庭提供公益、普惠的3岁以下早教指导服务。

2. 全力挖掘托幼潜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积极开展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及周末早教服务;2022年全区各街镇公办幼儿园至少有一所建立托幼照护服务。到2025年,新建、扩建、续建幼儿园25所,新增学位数约8500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托班开设率超过50%,初步构建全区幼儿园早教服务体系。

(四) 打造多彩成长型平台行动。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行“托管+拓展”模式,丰富儿童多彩课余生活,支持儿童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管理与志愿服务,引领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1. 深化课后服务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发挥特长的平台,组织成立各种功能社团,不断充实壮大社团组织,发展儿童兴趣爱好,开发“第二课堂”。学校要做好服务工作,提供固定活动场所,让有特长的老师参与社团活动,提供专业指导。

2. 提倡儿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学校要充分尊重儿童意愿,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在校生活等方面来创造条件,广泛采纳儿童的建议,征集儿童的方案,参与学校管理,凸显儿童主体地位和作用,让儿童享有基本的参与权。

3. 支持儿童参与适宜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儿童利用节假日时间,以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主要依托,开展白色垃圾清理、“牛皮癣”清除、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公益活动。为家庭困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料理家务,体现社会的关怀和社区的温暖。

(五) 构建家校社共育机制行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等途径推动家校密切合作,形成家校社共育合力。

1. 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启动瓯海区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设,开设家庭教育优质课程,提升家校社协同教育水平。

2. 推进“家长服务坊”建设。通过家校教育讲座、主题沙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升家长育儿水平,激励家长“持证上岗”,建设瓯海家长“服务坊”。构建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规划三个学段系列课程内容,以“掌上课堂”的形式,让面向全区家长的家庭教育培训从“自由生长”提升为“系统专业”,打造家庭教育“瓯海样板”。

(六) 打造全区域研学高地行动。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热爱之情,促进书本知识与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宗旨,打造区域儿童研学高地。

1. 丰富文化实践活动。依托“中国校园文学奖”“琦君散文奖”“中国寓言文学金骆驼奖”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赛事活动,让儿童参与其中,体验文化生活,感受实践活动带来的幸福感。

2. 打造精品研学路线。加大第三方研学团队招引力度和培育力度,利用中共浙南一大会址、中国寓言文学馆、区塘河博物馆群等特色资源,开发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研学实践课程,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营地和基地,打造3~5条面向本区域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依托三垟湿地、仙岩梅雨潭、泽雅西雁等自然资源,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儿童友好“自然学校”,在中小学定期开展“户外自然实践”课程和体验活动,推动儿童创新性、研究性学习走深走实。

(七) 建设全方位儿童安全行动。打造校园安全管控平台,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阳光区建设,以空间友好理念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服务儿童安全出行,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为打造儿童友好型学校保驾护航。

1. 建成区级安全智控中心。将各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接入智控中心平台,构建校园全方位智能化信息化防控网络,落实慢行系统建设。 

2. 健全校园门禁制度。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规范临时用工人员聘用程序,严把关、用对人,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学习、生活空间。

3. 推进学校“阳光区”建设。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扩大校园“周边阳光区”。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共同推进校园周边环境建设、资源建设,建立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实现校园周边200米范围“阳光区”建设。

(八) 建立不漏人教育体系行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非户籍及特殊困难儿童教育保障,“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关爱每一位儿童,不放弃一名特殊儿童,打造全覆盖高质量教育体系,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1. 建立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机制。2022年面向潘桥、仙岩两个街道开展新市民子女“全员积分入学”试点工作。经试点工作综合评估后,2023年或将在全区实施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制管理。

2. 完善特殊儿童教育机制。实行全区困难特殊儿童名录制,各校辖区困难特殊儿童学习责任制。开展特殊儿童分类分龄管理,各街道(镇)至少一所学校建有资源教室,有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深化实施融合教育,稳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全区残疾儿童十五年基础教育入学率超95%。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各科室实行月度(每月5号)报送制度,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定期对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二) 强化工作落实。实行督考、通报机制,建立完善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综合考核机制,实施评价、奖惩、示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儿童友好教育高地行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整合未来教育窗口学校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三) 加强宣传交流。开展儿童友好教育高地行动公益宣传,倡导儿童友好理念,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教育高地行动中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儿童友教育高地行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加强交流合作,全面提升瓯海儿童友好教育高地行动社会影响力。

附件:1. 温瓯教义〔2022〕120号 附件1:2022年瓯海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试点学校名单.doc

          2. 温瓯教义〔2022〕120号 附件2: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行动工作清单.doc

          3. 温瓯教义〔2022〕120号 附件3:2022年瓯海区儿童友好教育高地建设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