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瓯海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培育一支优质、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瓯海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总工会主办,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创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瓯海区春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承办,温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协办。
为了做好本次大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员赛区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名单附后(附件1)。
二、竞赛项目
此次竞赛项目为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竞赛标准
大赛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满分各100分。比赛总成绩(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30%)与技能操作成绩(占70%)的二项之和来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成绩较高者为先。
大赛考核内容以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理论考试考卷由裁判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技能操作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由裁判集体评判。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在本区从事相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或有意愿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男士不超过60周岁,女士不超过50周岁,且未取得过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金燕奖、省级、市级、区级以上技术能手及在校师生除外)。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
(三)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市民卡、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手已有的职业证书、2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为名字,如“41092719920921755X-张三.jpg”;照片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同时提供《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3)。
(四)报名方式:
1.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商汇路458号天润大厦四楼),联系人:胡锋,电话:18957769081,邮箱:22313533@qq.com。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创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瓯海区瓯海区茶山街道山根北路75号),联系人:吴红霞,电话:18072081796,邮箱:372877620@qq.com。
3.地点:瓯海区春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瓯海区六虹桥路1189号梦多多小镇d栋5楼),联系人:陈邦彪,电话:18067767805,邮箱:710047597@qq.com。
五、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织相关专家命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60分及格。
时间:2022年6月25日(19:00-22:00)。
理论知识:19:00-20:00。
技能操作:20:00-22:00。
地点:另定。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10名和优秀组织若干名,成绩前三名选手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瓯海区技术能手”称号,由瓯海区总工会授予“瓯海区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获奖选手均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合格者,由大赛组委会授权温州技师学院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已取得过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者,比赛合格后不再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原因,为了比赛安全有序开展,需各位选手、指导老师、教练及赛事工作人员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自备口罩、消毒湿巾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
(二)请准备好“温州防疫码”(时间要求比赛早一天),截图打印后竞赛当日上交。
八、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员赛区组委会名单
2.2022年瓯海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3.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员赛区选手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员赛区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蔡向波(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建辉(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副主席)
蔡争伟(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成 员:徐志强(温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廖海网(温州市瓯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管理科科长)
张益强(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
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胡 锋(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吴红霞(温州市瓯海区创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
徐 富(瓯海区春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益强(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
副主任:徐志强(温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胡 锋(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吴红霞(温州市瓯海区创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
徐 富(瓯海区春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
赛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联络等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益强兼任。
附件2
2022年瓯海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参赛形式
本次竞赛方式为个人赛。竞赛以理论笔试和技能操作笔试两部分组成,竞赛要求选手个人独立完成。
二、竞赛内容及标准
大赛命题以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分别为60分钟,技能操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比赛总成绩(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30%)与技能操作成绩(占70%)的二项之和来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理论笔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技能操作笔试题型为: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裁判打分可留小数点后1位,为0.5或整数。计算过程,小数点后保留3位,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选手须知
1.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在正式竞赛前30分钟到赛场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考30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一经发现,一律以作弊情形论处,取消竞赛资格和成绩。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四、裁判员守则
1.维护赛事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遵守评选工作职业道德,展现裁判良好的社会形象。
2.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要求评分,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不打人情分,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3.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准单独与选手、领队和技术指导接触,不得接受有损裁判形象的宴请和馈赠,一经发现,取消裁判员资格。
4.自觉接受竞赛组委会的监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环节,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本竞赛技术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3
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员赛区选手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2.照片尺寸:48*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 ||||
文化程度 | 出生年月 | |||||
参赛职业(工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原技能证书等级 | 原技能证书编号 | |||||
个 人 简 历 | ||||||
本人承诺:本人有意愿从事相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承诺人: (签字) 时 间: | ||||||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本人对所填写内容和所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 白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A4复印件2份,高中或同等学力以上需证书A4复印件1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需与本次大赛职业(工种)一致,提供A4复印件1份。
若不一致“原技能证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