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6137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5-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安全有序解除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10:0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安全有序解除“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的通知》和5月27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会精神,经区防控办同意,现就做好安全有序解除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工作,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和探视探望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控。入住老人、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温州市区,外出时应严格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院时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告外出路线。14天内外出过的老年人应严格落实每2天一次且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

二、强化院内管理。严格控制院内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严禁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非必要不接待各类参观考察以及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尤其要做好内部通风、消毒、院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工作。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经外包装消毒、静置后转交老年入。禁止快递进入养老服务机构。

三、落实预约探访规定。家属探视实施预约制,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家属不安排入院探视。探视前家属应提前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14天内行程通过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负责核验。严格落实进院人员测温、登记、扫“场所码”和核验温州防疫码等工作,合理设置探视室和探视路线。探视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与老年人活动场所发生交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探视室设置科学安排人数,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并每日对探访室实施消毒。

四、严格做好新入院老人防控工作。新入院老人须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书面承诺14天内无市外人员接触史并已接种疫苗。暂不收住14天内省内外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老年人。

五、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养老机构(含有老人入住的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测频率按照每2天1次。对因各种原因未按要求完成加强针接种的工作人员须调离一线岗位。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新冠肺炎疫苗要应接尽接。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测频率按照每周1次执行,对前来中心参加活动但超过一周未做核酸检测的老年人,应引导老年人到就近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发现老年人未接种疫苗,及时做好登记,并引导老年人到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是否符合接种要求,做到应接尽接。

六、严格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在落实服务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健康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有序恢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正常开放,但要控制人数,减少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测体温、亮绿码、查行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拒绝开门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开展外带服务;开展堂食服务的,要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测温、登记、扫“场所码”和核验行程码等工作,须加大座位间距,同一时间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容量的50%,实行错峰就餐。

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要建立防疫物资、生活必需物资、药品和就医需求等台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定点支持保障单位。各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南,养老服务机构要开展演练。根据本地防疫形势发展,及时调整管控措施。

八、严格压实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核验全体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村(社区)自主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要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属地镇街要加强监管。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分别采取警告、约谈负责人等措施,对三次以上违反防控措施的,责令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九、做好特殊老年人群体关爱工作。各镇街要加强对辖区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关爱工作,特别是要摸清独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全面建档立卡,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下特殊老年人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