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48586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5-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10:0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开展全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努力实现养老领域“三提升、三下降”,即:老年人对防范诈骗晓率明显提升、识骗水平明显提升、防范能力明显提升;老年人对防范诈骗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下降。

二、宣传内容

各镇街要以便民服务大厅、辖区养老机构、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居老年人活动频繁场所作为重点窗口,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与危害,深入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

(一)开展一次集中主题宣传。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每年6月15日确定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各镇街要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三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实现养老服务主题宣传全覆盖。

(二)发放一份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倡议书。各村居要向辖区每位老年人发放一份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倡议书(附件2),让老年人牢固树立防诈骗意识,时刻保持警戒心理。

(三)开展一次防范诈骗专题培训。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一次防范诈骗专题培训,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维护养老服务机构形象,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财产权益。

(四)开展一次防范诈骗宣传活动。发动各养老机构要向每位入住老年人或家属开展一次防范诈骗宣传活动,鼓励老年人家属积极举报和防范诈骗行为,全力清除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风险隐患。

(五)开展一次防范诈骗入户宣传。全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要向服务对象开展一次防范诈骗入户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在陌生、不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资料,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遭遇诈骗,马上拨打110或到附近公安机关报案。

(六)张贴一份防范诈骗宣传海报。全区为老服务场所、街头巷尾等位置张贴一份防范诈骗宣传海报,各社区、村居要利用显示屏大力开展宣传防范诈骗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城乡偏远地区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面向空巢、留守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宣传引导。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紧紧围绕“守好养老钱,幸福享晚年”主题,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的宣传力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架构,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镇街认真总结本地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底将总结报道、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区民政局(联系人:王奇,联系电话:88535272,668071)。


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倡议书

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

其他宣传方式

组织场次(次)

参与群众(人次)

进村组(次)

参与群众(人次)

进社区(次)

参与群众(人次)

进养老服务机构(次)

参与群众(人次)

宣传短信(条)










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发放、张贴、悬挂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情况

报刊杂志

电视台/电台

网络媒体

发放传单、手册、手提包等宣传材料(份)

张贴发放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播放宣传片(次)

新闻报道(条)

专访专题报道(次)

新闻报道(条)

专访专题报道(次)

新闻报道(条)

微信、微博宣传(次)











附件2       

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倡议书


广大老年朋友、家属及各养老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但养老服务领域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常常成为诈骗分子重点“下手对象”。不法分子以“养老”为幌子,打着“高额回报”的旗号,对诈骗行为进行极具诱惑性的包装,导致很多老年人上当受骗,“养老”变身“坑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了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当前,全国正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舒适安宁的养老环境,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瓯海区民政局向广大老年朋友、家属及各养老服务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防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在陌生、不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个人资料;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汇款,坚决守牢钱袋子,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二、时刻保持警戒心理。坚决做到不贪图便宜,保持清醒头脑。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警惕上门推销等活动;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资;不要参加所谓的各种讲座培训、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等活动;不要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集资“养老”,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不要轻信陌生人主动打招呼、套近乎,以免上当受骗。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不要告诉任何人”的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一定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三、理性选择养老服务。老年人有机构养老需求的,应选择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入住前,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应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约定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明确服务场所、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权利和义务。

四、共同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我们邀请广大老年朋友一起参与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向家人、向亲朋好友,尤其是向身边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离退休人员宣传“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的理念,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如发现涉嫌养老服务领域的诈骗和非法集资苗头线索,要积极向当地民政、公安、金融监管部门举报,确保“早发现早处理”。

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守好养老钱,幸福享晚年”,共同维护好养老服务领域经济金融秩序和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附件3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1. 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

2.养老投资需谨慎,“高额回报”要小心。

3.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心地上有陷阱,诈骗手段日益新,老人务必要小心。

4.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

5.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6.不轻信包治百病灵丹妙药,崇尚科学就医才是王道。

7.提高老年防骗“免疫力”,用心守护爸妈“钱袋子”。

8.切勿贪图便宜,警惕“养老陷阱”。

9.理性选择养老服务,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0.科学保健防骗局,理性养老享健康。

11.老年人,防诈骗,不听、不信、不转账。

12.老年人需注意——保健养身不听忽悠、旅游消费务必冷静、投资理财多听意见、遇公检法必核身份。

1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群众参与不能少,可通过全国开通“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

14.老年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存个人身份信息,不轻信陌生可疑电话和短信。

15.强化打击整治,掀起强大攻势,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16.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生活防护线。

17.老人独居时警惕上门推销套近乎的“陌生人”,以免受骗上当,一旦被骗,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19.严厉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

20.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

21.全民动员,让养老诈骗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