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2-48302
  • 文件编号:温瓯人社发〔2022〕12号
  • 主题分类:人才引培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2-05-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2022年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7:33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企业:

为贯彻省、市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规定,加快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理论竞赛时间:2022年5月22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技能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赛项目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三、大赛地点

理论竞赛地点:瓯海区瓯海大道999号云天楼瓯越大酒店三楼嘉和厅。

技能竞赛地点: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商汇路458号天润大厦四楼)。

四、大赛对象

在本区从事相关眼镜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已获得金燕奖、省、市级以上技术能手及在校师生除外。

五、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总分均为100分。比赛总成绩(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与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70%)的两项之和来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较高者名次为先。若再不能分出名次,比较技能操作时间,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为先,评出名次。

六、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总工会主办,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承办,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协办。

为了做好本次大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名单附后(附件1)。

七、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选手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1份、二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同时提供《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

(一)现场报名

联系人:胡锋,电话:,邮箱:22313533@qq.com,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商汇路458号天润大厦四楼)。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

八、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各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10名,成绩前三名选手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瓯海区技术能手”称号,由瓯海区总工会授予“瓯海区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获奖选手均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合格者,由大赛组委会授权同级技能评价管理服务机构颁发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已取得过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者,比赛合格后不再发技能等级证书。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4.温州市瓯海区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蔡向波(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建辉(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副主席)

            蔡争伟(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林步春(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

成   员:廖海网(温州市瓯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管理科科长)

            张益强(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

            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胡  锋(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益强(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

副主任:虞系利(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负责人)

            胡  锋(温州市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郑佩佩(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2.照片尺寸:48*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参赛职业

(工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原技能

证书等级


原技能证书编号


个  人  简  历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对所填写内容和所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白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A4复印件2份,高中或同等学力以上需证书A4复印件1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需与本次大赛职业(工种)一致,提供A4复印件1份。

若不一致“原技能证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3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一、大赛项目

项目名称:眼镜验光员。

大赛方式:个人赛。

大赛对象:在本区从事眼镜验光人员。

二、大赛标准

本次竞赛命题参照《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三级)为基础。

三、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竞赛采用书面闭卷笔试形式,技能比赛采用现场独立操作形式。

(一)理论知识部分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题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二)技能操作部分

1.技能竞赛方式:采用现场独立操作方式,满分为100分。

2.技能竞赛时间:根据参赛人数安排。

3.技能竞赛地点: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商汇路458号天润大厦四楼)。

4.操作试题

(1)检影验光:十分钟内对两个模拟眼进行检影验光(模块一)。

(2)屈光度检查:十五分钟内使用综合验光仪测量人眼屈光度数(模块二)。

(3)老视检查:十五分钟内使用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老视ADD(模块三)。

(三)成绩评定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总分均为100分。比赛总成绩(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与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70%,其中模块一占20%,模块二占30%,模块三占20%)的三项之和来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较高者名次为先。若再不能分出名次,比较技能操作时间,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为先评出名次。

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由裁判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

四、竞赛相关规定

(一)理论竞赛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5分钟进场,开考15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即参赛号码)、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二)技能操作

1.赛前由评委统一组织选手讲解竞赛相关事项。

2.参赛选手的编号由报名时间决定,比赛中检影验光项目采取抽2个模型眼。

3.比赛前15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进入赛场候赛区,由竞赛办赛务组负责选手签到,核对选手身份证、参赛证,选手按规定佩戴好参赛证,进入竞赛指定场地,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选手自己承担。

4.试件由赛场统一提供并做标记,选手按要求完成试件加工,并按要求保留有关标记。

5.竞赛过程中,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竞赛结束前5-10分钟,由裁判长提示。竞赛时间结束后,各参赛选手应停止操作。

8.选手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清理,经裁判员许可后,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9.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理论知识竞赛参考书

《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海洋出版社。


眼镜验光员技能操作竞赛规则

模块一:小瞳孔模型眼检影验光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入座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考核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检查完毕后将设备放回原处待令。

4.现场裁判员检查赛前准备完毕后,随机分发事先准备好的2个模型眼(屈光度范围:±6、00DS/±4、50DC 轴向 0-180)。选手在试卷规定处填写姓名,全部准备完毕后裁判长统一发令,开始比赛,并开始记时。

5.选手按正确、规范的方法分别使用左右眼,用检影镜检查模型眼的屈光不正度,考核时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移动试题镜片和模型眼,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谈论,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6.检影完毕后,将模型眼编号和检影结果(经工作距离换算后的模型眼的屈光不正度数)填写入试卷上规定空格内。

7.填写完毕后将检影使用设备和镜片放回原位,等待现场裁判员的考核结束指令。

8.现场裁判员宣布选手离场,记录并填写现场记录表,将试题封装。

9.比赛时间:8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10.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模块二:使用综合验光仪测量人眼屈光度数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

4.现场裁判员提供客观验光结果,选手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人眼屈光度数检查。考核时选手与现场裁判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有暗示性询问。

5.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6.填写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归零并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7.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8.比赛时间:15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9.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模块三: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老视ADD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

4.现场裁判员提供老视者的年龄和阅读距离,选手根据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老视ADD。考核时选手与现场裁判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有暗示性询问。

5.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6.填写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归零并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7.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8.比赛时间:15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9.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模块一:小瞳孔模型眼检影验光预赛评分表


模型眼编号

球镜度

柱镜度

轴向


DS

DC



DS

DC



模块名称: 检影验光

鉴定时限

10 分钟

评价要素

扣分标准

扣分

1、瞳孔轴与视轴一致

15


2、工作距离不准确

15


3、左右眼使用

10



4、结果不准确(2 个模型眼总分50分,每个结果满分15 分,扣分需 要累加)

a) 球镜

误差+/-0、25DS 扣 0 分;

误差+/-0、50DS 和 2 分;

超过+/-0、50DS 扣 10 分。

b) 柱镜

误差+/-0、25DC 扣 0 分;

误差+/-0、50DC 扣 2 分;

超过+/-0、50DC 扣 10 分;

C) 轴向

误差 5 度以内扣 0 分;

误差 6-10 度扣 2 分;

超过 10 度以上扣 5 分。


—号模型眼:

a)球镜:

b)柱镜:

C)轴向:

二号模型眼:

a)球镜:

b)柱镜:

C)轴向:

5、未关闭检影镜电源

5


6、未将所有镜片放回镜片箱中规定位置

5


得分(满分 100 分)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


模块二:使用综合验光仪测量人眼屈光度数评分表


选手参赛编号:                         模特编号:            

开 赛 时 间:                          交卷时间:              


模块名称

综合验光仪测量人眼屈光度数

鉴定时限

15 分钟

评价要素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请打√)

扣分


操作过程(80分)

(1)设置双眼客观验光处方,瞳距、水平、镜眼距等

(2)初步 MPMVA

(3)双色实验

(4)JCC

(5)双眼平衡

(6)仪器归零

未设置客观验光度数、瞳距、水平、

镜眼距,各 2、5 分,共 10 分



初步 MPMVA 起点、终点、问话、

调整,各 2、5 分,共 10 分


双色实验起点、视标、问话、调整,

各2、5分,共10分


JCC 轴位调整起点、问话调整,度

数调整起点、问话调整,各5分,

共20分


双眼平衡起点、视标选择、棱镜分

离、调整,各5分,共20分


仪器归零,扣10分


记录与分析(20分)

(1)正确记录检查结果

(2)分析结果属于哪种屈光状态

眼别、球镜、柱镜、轴位、矫正视

力、瞳距,各2分,共12分



屈光状态分析,共8分


得分(满分 100 分)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


模块三:用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老视ADD评分表


选手参赛编号:                            模特编号:                  

开 赛 时 间:                             交卷时间:                  


模块名称

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老视ADD

鉴定时限

15 分钟

评价要素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请打√)

扣分


操作过程(80 分)

(1)设置双远用矫正验光处方,瞳距、水平、镜眼距等

(2)年龄公式经验法测量初步ADD

(3)NRA检测

(4)PRA检测

(5)精确ADD的计算

(6)仪器归零

设置双远用矫正的球镜、柱镜、轴向、瞳距、镜眼距,各2分,共10分



由考官随机给出年龄和阅读距离,根据年龄公式经验法计算出初步的试验性近附加,其中年龄公式(10分),初始近附加公式(10分),计算错误不得分,共20分


视标使用最佳视力上一行视标(5分),准确测出NRA(5分),并退回至初步ADD,记录NRA(5分),共15分


视标使用最佳视力上一行视标(5分),准确测出PRA(5分),并退回至初步ADD,记录PRA(5分),共15分


精确ADD的计算:错误此项不得分计

算准确得10分,共10分


仪器归零,未归零扣10分,共10分


试戴及开具处方(20 分)

(1)试戴正确的度数

(2)根据试戴开具处方

试戴镜的眼别、球镜、柱镜、轴位、

瞳距,各2分,共10分



根据试戴开具处方,共10分


得分(满分 100 分)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一、大赛项目

项目名称:眼镜定配工

大赛方式:个人赛

大赛对象:在本区从事眼镜定配人员

二、大赛标准

本次竞赛命题参照《眼镜定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三级)为基础。

三、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竞赛采用书面闭卷笔试形式,技能比赛采用现场独立操作形式。

(一)理论知识部分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形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题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二)技能操作部分

1.技能竞赛方式:采用现场独立操作方式,满分为100分。

2.技能竞赛时间:根据参赛人数安排。

3.技能竞赛地点:瓯海区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瓯海区商汇路458号天润大厦四楼)

(三)成绩评定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总分均为100分。比赛总成绩(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与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70%,其中模块一占30%,模块二占20%,模块三占20%)的两项之和来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较高者名次为先。若再不能分出名次,比较技能操作时间,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

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由裁判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

技能比赛主要项目、要求及占分比重:

类别

定配竞赛

序号

模块名称

项目编号

单元内容

鉴定

方式

抽选

配分

小计(分)

时限(分)

无框眼镜的加工制作

1

用半自动磨边机磨边


操作


40

100

30

2

用钻孔机加工无框架眼镜

操作


60

镜片中和

法检测毛

坯镜片的

屈光类型

和屈光度

1

确定毛坯镜片

的屈光类型

操作


30

100

10

2

确定毛坯镜片

的屈光度数

操作


70

渐进多焦点眼镜标记恢复及参数测量

1

渐进多焦点眼镜标记恢复

操作


50

100

15

2

渐进多焦点眼镜参数测量

操作


50

四、竞赛相关规定

(一)理论竞赛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5分钟进场,开考15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考试时,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即参赛号码)、单位等填入试卷规定位置,不要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5.考试时,使用水笔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涂改液、胶带纸。卷面字迹工整、清晰。

6.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递稿纸等。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卷倒扣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

(二)技能操作

1.赛前由评委统一组织选手讲解竞赛相关事项。

2.参赛选手的编号由报名时间决定。

3.比赛前15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进入赛场候赛区,由竞赛办赛务组负责选手签到,核对选手身份证、参赛证,选手按规定佩戴好参赛证,进入竞赛指定场地,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选手自己承担。

4.试件由赛场统一提供并做标记,选手按要求完成试件加工,并按要求保留有关标记。

5.竞赛过程中,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竞赛结束前5-10分钟,由裁判长提示。竞赛时间结束后,各参赛选手应停止操作。

8.选手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清理,经裁判员许可后,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9.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理论知识竞赛参考书

《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海洋出版社。


眼镜定配工技能操作竞赛规则

模块一:无框眼镜的加工制作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入座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考核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检查完毕后将设备放回原处待令。

4.现场裁判员检查赛前准备完毕后,随机分发事先准备好的1副无框眼镜架和2片眼镜片及处方单(屈光度范围:-2、00DS--3、50/±1、50DC  轴向 0-180,瞳距62-68mm)。选手在试卷规定处填写姓名,全部准备完毕后裁判长统一发令,开始比赛,并开始记时。

5.选手按处方要求,规范的使用半自动磨边机进行割边制作,并使用打孔机进行打无框眼镜的打孔制作和整形。考核时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谈论,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6.眼镜加工制作完毕后,将制作好的眼镜和处方单及试卷放一起,并且举手示意裁判员,。

7.参赛人员需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并放回原位,等待现场裁判员的考核结束指令。

8.现场裁判员宣布选手离场,记录并填写现场记录表,将试题封装。

9.比赛时间:30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10.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模块二:镜片中和法检测毛坯镜片的屈光类型和屈光度数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设备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镜片箱、毛坯镜片和十字图,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设备时间为一分钟。

4.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5.填写完毕后将设备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6.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7.比赛时间:6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设备放回原位后离场。

8.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模块三:渐进多焦点眼镜标记恢复及参数测量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场次号进入考场并抽取工位号,按工位号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长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

4.现场裁判员宣布模特进场。考核时选手与现场裁判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有暗示性询问。

5.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6.填写完毕后将仪器设备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7.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8.比赛时间:15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设备放回原位后离场。

9.由现场裁判长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

眼镜定配工技能大赛操作考核

(模块一/占比30%)


选手参赛编号:                            姓名:              


操作内容

比例

得分

无框眼镜的加工制作

测量和计算镜架的几何中心距

计算移心量

5


中心仪移心

5


对无框架制作模板

5


用半自动磨边机磨边

5


倒边及抛光

10


用钻孔机加工无框眼镜

15


镜架的整形和调整

10


检测配装眼镜的光学参数

单侧瞳距偏差

10


垂直互差

10


散光轴向

10


检测

无框眼镜的装配质量

15


合 计

100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

眼镜定配工技能大赛操作考核

(模块二/占比20%)


选手参赛编号:                         姓    名:              


开 始 时 间:                          结束时间:                  


操作内容

结果

比例

得分

镜片中和法检测毛坯镜片的屈光类型

镜片编号(  )

屈光类型:              

15


镜片编号(  )

屈光类型:              

15


镜片中和法检测毛坯镜片的屈光度

镜片编号(  )

屈光度数:              

35


镜片编号(  )

屈光度数:              

35


合计

100



超时扣分: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职业技能大赛

眼镜定配工技能大赛操作考核

(模块三/占比20%)


选手参赛编号:                         姓    名:              


操作内容

结果

比例

得分

渐进多焦点眼镜镜片标记恢复

隐形刻印


10


配镜十字


10


远用参考圈


10


近用参考圈


10


下加光


10


渐进多焦点眼镜参数测量

远用屈光度

R:

5


L:

5


近用屈光度

R:

5


L:

5


RPD


8


LPD


8


RPH


7


LPH


7


合计

100


评委:               年  月  日   核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