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散装水泥、混凝土、砂浆企业:
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瓯委改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散装水泥推广奖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瓯海区内符合产能规划要求并2021年度有新增设备的散装水泥、混凝土、砂浆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6日-6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瓯海区散装水泥企业新增设备补助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购置增值税发票、设备合格证书、设备投入使用照片。
区发改局按照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下达补助。
四、联系方式
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蒋金忠,管静
联系电话:0577-88533019。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