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为了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根据《温州市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粮安〔2022〕2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产销工作意见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0〕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粮食生产实际,现就做好瓯海区2022年度粮食生产政策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标准
(一)早稻生产普惠制补贴,对辖区内所有种植早稻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每亩给予直接补贴200元,种植20亩(含)以上的大户,每亩再补贴300元;早稻机耕、机插(机播)每亩补贴50元。(见附表1、附表4)
(二)稻麦、油菜等规模种植补贴,对全年水稻(除早稻)、大(小)麦、油菜种植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给予每亩直接补贴300元(含上级补助)。绿肥连片种植2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直接补贴200元;对推广水稻机械化机插(机播)、油菜机播和机收的,每亩补贴50元。(见附表2、附表4、4-1)
(三)旱粮种植补贴,对旱粮连片种植20亩(含)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给予每亩直接补贴300元;在“三园”(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内)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直接补贴200元(含上级补助)。(见附表3)
(四)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奖励政策,对全年开展稻麦作业“五统一”,即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收获、统一烘干、统防统治的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种面积200亩、500亩、800亩以上的,分别予以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见附表5、5-1)
(五)机械烘干粮食补贴,对开展机械烘干粮食的,每100公斤补贴10元。(见附表6、7)
二、申报程序、时间
(一)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填写申报表后报所在村进行初审,由村委会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当地镇街汇总、公示、核实,公示必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进行张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开展机械烘干粮食的和统一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大户)填写申报表后,可直接报当地镇街统一汇总、核实、公示。当地镇街在审核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将申报表、汇总表与电子格式表格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 油菜、小麦种植4月30日前上报;早稻机插(机播)、机耕、种植及油菜机播和机收6月10日前上报;稻(麦)规模种植于9月10日前上报;旱粮种植于种植后一个月内上报;早稻机械化烘干补贴申报表8月10日前上报;单季稻、连作晚稻机械化烘干和社会化服务“以奖代补”申请表于11月10日前上报。
镇街农办负责建档工作和面积审核工作,档案包括补贴申报表、镇街道补贴汇总表、规模种植大户土地流转合同(或租赁协议),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服务情况登记表、水稻规格化育秧报备登记表等相关证明及公示照片等。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每年抽查2个镇街补贴材料,对有异议的补贴对象进行核实。
全区补贴资金汇总表将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资金文件,相关镇街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对象对自己所填申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检查出有弄虚作假的,则收回当年的补贴资金,并取消次年的粮食生产政策补贴申报资格。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对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镇街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政策,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联系人:刘小丽,联系电话:88279896,地址:区农业农村局农渔业管理科(区行政中心2号楼1021室);卢丽丽,联系电话:88276096,地址: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管理中心(区行政中心2号楼1033室)。
附件:1.瓯海区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2.瓯海区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3.瓯海区旱粮连片、套种补贴申报表
4.瓯海区水稻机插(机播)补贴申请表
4-1.瓯海区水稻规格化育秧报备登记表
5.瓯海区社会化服务“以奖代补”申报表
5-1.瓯海区社会化服务(农机作业)情况登记表
6.瓯海区农机作业环节(烘干)补贴资金申请表
7.瓯海区农机作业环节(烘干)作业量核实登记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 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镇街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姓名 | 所在村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手机号码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早稻种植 | 合计 | 直补面积(亩) | 机耕(亩) | 20亩以上 | ||
补贴标准(元/亩) | 200 | 50 | 300 | |||
补贴金额(元)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一份;
2.上报时间:6月10日前。
附件2
瓯海区 年规模种植补贴申报表
镇街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姓名 | 所在村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手机号码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种植面积 (亩) | 承包 面积 | 合计 | 稻 麦 | 油菜 | 绿肥 | |||
单季稻 | 连作晚稻 | (大)小麦 | 20亩及 以上 | 20亩及 以上 | ||||
补贴标准(元/亩) | 300 | 300 | 300 | 300 | 200 | |||
补贴金额 (元)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村委: 年 月 日(盖章)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个留存一份;
2.油菜、绿肥、小麦规模种植4月30日前上报,规模种粮9月10日前上报。
附件3
瓯海区 年旱粮连片、套种补贴申报表
镇街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姓名 | 所在村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手机号码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旱粮连片种植面积(亩) | 20亩以上 | “三园”旱粮 套种 | 50亩以上 | |||
补贴标准 (元/亩) | 300 | 补贴标准 | 200 | |||
补贴金额 (元) | 补贴金额(元)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村委: 年 月 日(盖章)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一份;
2.上报时间:旱粮种植后一个月内。
附件4
瓯海区 年水稻机插(机播)补贴
申报表
镇街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姓名 | 所在村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手机号码 | |||||||
现在住址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种植面积 (亩) | 合计 | 水 稻 | 油 菜 | |||||
早 稻 | 单季稻 | 连晚稻 | 机播和机收 | |||||
机插(机播) | 机插(机播) | 机插(机播) | ||||||
补贴标准(元/亩) | 50 | 50 | 50 | 50 | ||||
补贴金额(元)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村委: 年 月 日(盖章)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个留存一份;
2.早稻机插(机播)、油菜机播和机插6月10日上报,单晚稻机插(机播)8月10日前上报。
附件4-1
瓯海区 年水稻规格化育秧报备登记表
组织名称(姓名): 季 别: 联系电话:
播种日期 | 种植品种 | 种子数量(斤) | 秧盘数量(个) | 秧田面积(亩) | 育秧方式 | 此次育秧机插面积 | 此次育秧机插地点 |
注:1.本表一式三份,规格化育秧作业服务组织或个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一份;
2.上报时间:早稻4月30日、单季稻6月10日、连晚稻7月10日
附件5
瓯海区 年社会化服务“以奖代补”申报表
镇街 填报时间:
组织名称/姓名 | 法人代表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改吗) | 手机号码 | |||||
现在住址 (办公地址)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 补贴标准 | 服务面积 | 奖励金额 | |||
对开展稻麦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收获、统一烘干、统防统治的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面积200亩、500亩、800亩以上的,分别予以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一份;
2.服务面积确认以《瓯海区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服务情况登记表》、《瓯海区水稻规格化育秧报备登记表》填报为依据;
3.上报时间:11月10日。
附件5-1
瓯海区 年社会化服务(农机作业)情况登记表
服务组织(个人)名称:
序号 | 服务对象 | 服务地点 (镇、村) | 农机作业环节 | 联系电话 | 签字确认 | ||||
机插(亩) | 统防统治(亩) | 机收(亩) | 烘干(吨) | ||||||
合计 | |||||||||
备注:表格由服务组织完成作业服务后如实填写,并由享受作业服务的农民签字确认;
附件6
瓯海区 年农机作业环节(烘干)补贴资金申请表
组织名称/姓名 | 联系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邮 编 | |||||||
现在住址 (办公地址) | ||||||||
开户行 | 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 |||||||
申请补贴情况 | 粮食机械化烘干数(吨) | 备 注 | ||||||
补贴标准(元/公斤) | 对开展机械烘干粮食的,每100公斤补贴10元。 | |||||||
补贴金额(元) | 大写: ¥ | |||||||
申请人签字: (如有需要说明的请在此处说明)
年 月 日 | ||||||||
镇街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业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各存一份
2.粮食机械化烘干数以《瓯海区农机作业环节(烘干)作业量核实登记表》核实为准。
3.上报时间:早稻8月10日期前,单季稻、连作晚稻11月10日前。
附件7
瓯海区 年农机作业环节(烘干)作业量核实登记表
单 位 (个人) | |||||||||
地 址 | |||||||||
核实 登记 情况 | 机具 型号 | 机具 台数 | |||||||
主要 作物 | 粮食 | 全年作业量 (吨) | 早稻(吨) | ||||||
单晚稻(吨) | |||||||||
作业吨数/批次 | 作业天数 | ||||||||
镇街 核实意见 |
年 月 日 | ||||||||
区农业、财政部门核实意见 |
年 月 日 | ||||||||
核实人 (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