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徐海力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麻显春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益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章强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睿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晨芒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密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项海光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达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春梅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锋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翁振瓯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雄雄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许建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朱艳俊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秋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陈锋铓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梅拯拯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项凝露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温州市瓯海区营商环境服务监督局局长(兼);
朱志胜同志任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友凯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市政管网建设维护中心)主任;
免去李新坚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建潮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林挥毫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冬成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郑奇灏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舒頔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胜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中方同志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余健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朱煊赫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营商环境服务监督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刚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市政管网建设维护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章强、吴晨芒、余锋、李秋、梅拯拯等5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