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46949
  • 文件编号:温瓯教督〔2022〕47号
  • 主题分类:教育规划管理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3-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1 16:2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局相关科室(中心):

为全面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扎实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现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温州市瓯海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实现高标准办学条件、高层次教师队伍、高效益教育质量的办学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全面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上的短板,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小学和初中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500.45,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力争2022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202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

  长:金朝辉

副组长:李玉宇   吴宏晔   林文杰   邹金伟     

潘时晖   林剑东

  员:陈     谢建成   姜清燎   叶新华   黄家骞

     黄仁孟             付学献

胡建光

四、重点任务为牵头科室

() 资源配置

1. 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充足、配置均衡。通过引进与培养,政策倾斜,大力扶持榕园学校、利宝特校、娄桥新阳小学、南白象华升小学、郭溪阳光学校、梧田南村小学、蟠凤小学、仙岩沈岙小学、仙岩华侨小学、仙岩中心小学、潘桥陈庄小学、泽雅一小等12所学校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人才交流和合作中心、教育研究院

2. 学校音体美专任教师数量充足、配置均衡。通过2022年新教师招考,配齐榕园学校、瞿溪侨中、高铁实验学校、瓯海区外国语学校、龙霞实验小学、新桥一小、新桥二小、仙岩一小、仙岩中心、潘桥二小、郭溪三小、梧田蟠凤小学等12所学校音体美专任教师。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3. 提高教学辅助用房面积、运动场馆面积。通过租赁、改造、布局调整,解决仙岩中心小学、娄桥新阳小学、郭溪阳光学校、娄桥二小的教学辅助用房面积、运动场馆面积不足问题。

责任科室:教育基建中心

() 政府保障程度

1. 消除大校额。通过拆分、布局调整、限制招生,化解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瓯海区外国语学校、瓯海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瓯海区郭溪中学集团学校、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大校额问题,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更合理。

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

2. 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按照国家标准为全区中小学校配足专用教室,配齐音乐、美术、体育器材设备,从而大幅度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

责任科室:教育基建中心、教育装备中心

3. 经费保障。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增加,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4.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

() 教育质量

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学校文化建设,达到良好以上;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责任科室:义务教育科、教育研究院

() 社会认可度

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群众呼声,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区教育的满意度,使我区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责任科室:教育督导中心、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 补齐短板202210月评估前)

1. 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局相关科室(中心)、各学校对照评估操作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狠下决心,精准发力,按照一校一策、一项一策原则,制定补短板措施。

2. 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局相关科室(中心)、各学校要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倒排时间,补齐短板

3. 督导跟进,督促整改。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督导,督促整改,推进创建工作。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组织专职责任督学,对挂牌学校开展创建督查,要紧盯短板督促整改。

() 评估申报202210月前)

1. 评估申报。202210月前,向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请报告。

2. 完善佐证资料。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中心)密切配合,完善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对各类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查漏补缺,并装盒、归档。

() 现场评估202211-12月)

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场督导评估。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人民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局相关科室、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 

2.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局相关科室、各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深入落实。 

3. 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要在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标准的基础上,要着重关注以下五个重点:一是资源配置,所有学校至少要达到七项指标中的六项要求,余项达标率不低于85%,且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二是所有学校办学条件中的硬件建设均要达到优质、均衡的要求。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要采取切实措施,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特别要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打造一批优质骨干教师队伍。健全教师交流制度,推动教师双向交流。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四是注重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体现办学个性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五是关注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呼声,真正使教育得到社会的认可。

 

附件:

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指标责任分解表

2. 温州市瓯海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名单(78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3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任务分解表

评估

内容

评估标准

评估说明

牵头科室

配合科室

备注

一、

资源

配置

1.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补充说明:50人及以上但不足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音体美教师含轮岗、兼职、走教;体育运动场馆包含经改造后,能满足学生运动需要的、专用的、安全的活动空间,或者租赁)

组织人事科



2.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组织人事科

人才交流和合作中心

教育研究院


3.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组织人事科



4.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教育基建中心



5.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教育基建中心



6.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教育装备中心

计划财务科


7.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教育装备中心

教育信息中心


二、

政府

保障

程度

1.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补充说明:2016年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教室使用面积分别达到7367平方米;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规模不超过24003000人)

教育基建中心

义务教育科


2.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计划财务科

教育基建中心组织人事科

教育装备中心


3.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教育基建中心

教育装备中心


4.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义务教育科



5.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义务教育科



6.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计划财务科



7.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计划财务科



8.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组织人事科



9. 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教育研究院



1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组织人事科



11.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组织人事科



12.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组织人事科



13.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义务教育科



14.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义务教育科



15.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义务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三、

教育

质量

1.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义务教育科



2.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义务教育科



3. 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组织人事科

义务教育科

教育信息中心


4.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教育研究院

计划财务科


5.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教育信息中心

教育装备中心


6. 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义务教育科

教育基建中心


7.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义务教育科



8. 无过重课业负担;

义务教育科



9.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教育研究院

义务教育科


四、

社会

认可

1.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调查对象: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教育督导中心

办公室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名单(78所)

 

一、初中(九、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1. 公办学校(20所):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本部、九年一贯制)、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温州榕园学校(九年一贯制)、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温州市瓯海区新桥中学(九年一贯制)、温州市瓯海区任岩松中学(九年一贯制)、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温州市瓯海区实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梧田第一中学、温州市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三中学、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中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第一中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第二中学、温州市瓯海区瞿溪华侨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集团学校(郭溪校区)、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集团学校(塘下校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中学

2. 民办学校(4所):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十二年一贯制)、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九年一贯制)、温州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

二、小学

1. 公办学校(43所):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东校区)、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第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娄桥河庄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景山小学、温州市会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新桥第一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新桥第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实验小学(前汇校区)、温州市瓯海区实验小学(慈湖校区)、温州市瓯海区南瓯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龙霞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南堡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南堡集团(蟠凤校区)、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南堡集团(南村校区)、温州市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三第三小学、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第一小学、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鹅湖小学、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新生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一小(河口塘校区)、温州市瓯海区仙岩一小(仙北校区)、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沈岙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华侨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丽岙华侨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丽岙第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第三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一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实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三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燎原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六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潘桥第一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潘桥第二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陈庄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温州市瓯海区泽雅第一小学

2. 民办学校(7所):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学校、温州市瓯海区少林武术学校、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华升小学、温州市瓯海区娄桥新阳小学、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卓上小学、温州市瓯海区瞿溪华阳小学、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阳光学校

三、特殊学校(1所):温州市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九年一贯制)

四、县域内市教育局直管学校(3所):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完全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十二年一贯制)

备注:2022学年,个别学校校名将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