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工作,促进我区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阶段。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场地(场馆),明确劳动教育的主题方向,制定方案及经费预算,在2022年3月30日前将方案(内含各项经费预算明细)上报。
二、审核阶段。在2022年4月30日前,区教育局评估组对各学校方案及经费预算先后完成现场审核、经费核定、指标下达工作。
三、建设阶段。学校参考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场地(场馆)建设。
四、自评阶段。各学校参照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做好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材料和申报表在2022年10月15日前上报。
五、考核阶段。2022年10月下旬开始,区教育局评估组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本次考核采用实地考核的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六、认定阶段。考核结束后,区教育局评估组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汇总各校内基地考核结果,并根据排名提出初审意见,再提交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认定2022年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请各校务必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建设和迎评工作,以确保我区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建设务实有效。联系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黄胜琥,电话:88591801。
附件:
1. 温瓯教装勤〔2022〕48号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docx
2. 温瓯教装勤〔2022〕48号 附件2: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