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格、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街道“除险保安”“清仓见底”系列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辖区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目标
全员网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夜查、交叉检查对象为辖区内生产加工单位、合用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商场、宗教场所等。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持续保持安全高压严管态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目标。
二、检查时间安排
坚持“月交叉、周夜查”制度,一月至少开展一次网格交叉检查和一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安全夜查每周三晚18:00-20:00,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星期。各网格要根据各自辖区特点,不间断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提高隐患排查的精准性、风险管控的有效性,确保各村居、各网格全覆盖检查,各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
三、人员组成的检查方式
(一)各网格指导员带队,网格干部、网格长、网格员对所在辖区网格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压实有关单位主体责任。
(二)由联系领导带队相关干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对所在片区重点场所及薄弱点部位开展督促检查。
(三)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工委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四、问题隐患排查整改范围的内容
针对节后开复工、全国两会等安全形势特点,紧盯重点领域,各科室、条线相关部门加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工作,进一步细化颗粒度,实施地毯式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实施动态滚动排查整治。
(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见附件1)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见附件2)
(三)企业安全生产(见附件3)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履职专项巡查统计表(见附件4)
(五)“除险保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严格检查,强化落实。各网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交由相关网格、各村居联系领导牵头做好后续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送大治理中心。检查整改情况,由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区新居民服务中心予以抽查核实。
(二)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未整治验收到位的,或有其他履职不到位的情形,根据《瓯海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监管责任十项刚性问责措施》(瓯委办传〔2018〕170 号)规定进行问责。
(三)巡查期间,做好巡查登记,对隐患拍照记录,巡查活动拍照上传至夜巡微信群。各网格在夜查次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履职专项巡查统计表》(附件4)汇总至应急中心叶文处。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
附件1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地址: 房东姓名: 居住人数: (楼层 )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是否合格:
否 决项 | 居住出租房与18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在同一建筑内 £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出租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 £ | ||||
3层及以上居住出租房未设置混凝土楼梯、未设有屋顶疏散条件 £ | ||||
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 | ||||
扣分项 | 隔墙分隔 (20分) | 1.居住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混凝土钢结构楼板分隔: 扣20分 £ 2.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扣10分 £ 3.居住间采用易燃物吊顶: 扣5分 £ 4.原设计房间分隔出租: 扣5分 £ 5.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 扣5分 £ | 扣: | |
疏散通道 (15分) | 1.疏散通道不足: 扣10分 £ 2.通道和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扣5分 £ 3.外窗设置防盗网且无法从内部开启: 扣5分 £ | 扣: | ||
电气线路 (15分) | 1.公共部位或室内主线未套管: 扣10分 £ 2.室内个人私拉或使用不合格插板线: 扣5分 £ 3.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扣10分 £ | 扣: | ||
用火集中 (15分) | 1.卧室内或公共部位存放、使用液化气罐: 扣10分 £ 2.明火厨房未与其他区域实体墙完全分隔: 扣10分 £ 3.明火厨房无自然通风窗、密闭防火门: 扣5分 £ | 扣: | ||
消防器材 (20分) | 1.四要件应配未配每项:扣3分 灭火器 £ 逃生绳 £ 防烟面罩 £ 手电筒 £ 2.四要件配备不齐、放置不规范、规格不达标每项:扣2分 灭火器 £ 逃生绳 £ 防烟面罩 £ 手电筒 £ 3.应急照明灯未配、不足、失效: 扣3分 £ 4.10人以上手动报警铃:未装扣3分£ 不足失效扣2分£ | 扣: | ||
智能设备 (15分) | 1.10-29人居住间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未装扣3分 £ 不足失效扣2分 £ 10人下建议安装 £ 2.通天房、10-29人公共通道、30人以上房间和通道装智慧烟感: 未安装扣5分 £ 不足失效扣2分 £ 3.居住百人或50个房间以上未安装喷淋系统: 扣5分 £ | 扣: | ||
单项扣分不得超过该项分数 | 总得分: | |||
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低于 80 分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均按照 0 分计。 2.检查范围以自建房为主,在检查个别商品房时请注明层数。 3.居住人数按床位数计,当实际居住人数大于床位数时,取最大值。 4.否决项其他情形按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综合判定,如危险房屋、违法建筑、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大量人员租住等严重隐患。 5.十八类场所是指:鞋底、制鞋、纺织、制衣、海绵、油墨、油漆、印刷、包装(生厂加工)、广告制作(生产加工)、电子加工、电瓶车、打火机、眼镜、冷库、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 6.否决第2项是指:纺织、制衣机器两台及以下,电瓶车、打火机、眼镜、水溶性油漆、鞋底、油墨等经营场所(生产、储存除外),五金店、杂货店、餐饮店等在同一建筑分隔到位视为合格。 | ||||
附件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村(居): 建筑名称地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建筑(小区) 基本情况 | □250米以上 □100米—250米 □50(54)米—100米 □24(27)米—50(54)米 □高层公共建筑 (□单一产权 □多产权) □高层住宅小区 | |
消防控制室 | 查看消控室人员值班情况,抽查测试值班人员实际上岗操作能力 | 1.符合要求 ( ) □两人持证值班 □接入远程监控系统一人持证值班 2. 不符合要求( ) |
自动消防设施功能是否完好 | 抽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情况 | 1.完好有效( ) 2.未保持完好有效( ) □任一系统瘫痪或存在严重故障 □ 系统无法正常联动运行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 查看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 □接入 □未接入 |
消防登高场地 | 查看消防登高场地是否设置明显标志 | □有 □无 |
附件3
新桥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排查表 | |||||
1、企业名称 | |||||
2、地址 | |||||
3、安监云使用情况 | |||||
有无使用安监云 | □有 □无 | 是否完善基础信息 | □是 □否 | ||
是否开展自查自报 | □是 □否 | 是否开展现状报审 | □是 □否 | ||
4、是否为厂中厂 | □是 □否 | 5、有无存在营业执照挂靠现象 | □有 □无 | ||
6、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 | |||||
有无进驻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 | □有 □无 | ||||
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名称 | |||||
7、如为厂中厂,是否开展“五有五到位” | □是 □否 | ||||
8、是否为本网格重点监管对象 | □是 □否 | ||||
9、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存在以下隐患请在相应位置打√) | |||||
□ 1.未层层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查看资料) | |||||
□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机器操作规程不符合;(查看资料) | |||||
□ 3.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 |||||
□ 4.“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 |||||
□ 5.企业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未明确各岗位的安全培训要求,未对员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查看资料) | |||||
□ 6.单位没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到位;(查看资料) | |||||
□ 7.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或应急救援演练(消防逃生演练);(查看资料) | |||||
□ 8.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现场检查) | |||||
□ 9.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器材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现场检查) | |||||
□ 10.员工不能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 | |||||
□ 11.电气设施不符合(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用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或未穿管保护)(现场检查) | |||||
□ 12.车间内有人吸烟或发现烟蒂;(现场检查) | |||||
□ 13.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锅炉)未定期检测合格;(现场检查) | |||||
□ 14.油漆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现场检查) | |||||
□ 15.车间内用电、明火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检查) | |||||
□ 16.乙炔和氧气瓶安全距离未达5米以上;(现场检查) | |||||
□ 17.电机马达、传动皮带、切割机、闸刀等无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现场检查) | |||||
□ 1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场检查) | |||||
□ 19.未能提供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 |||||
□ 2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能保持畅通、存在被占用、堵塞、锁闭;(现场检查)重大 | |||||
□ 2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现场检查)重大 | |||||
□ 22.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现场检查)重大 | |||||
□ 23.车间存在生产、住宿、生活“三合一”情况;(现场检查)重大 | |||||
□ 24.存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或建筑结构系危房;(现场检查)重大 | |||||
□ 25.涉可燃爆粉尘企业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现场积尘厚(积尘厚达1mm应停机撤人);(现场检查)重大 | |||||
□ 26.危化品、民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其他证照不齐全或过期;(现场检查)重大 | |||||
□ 27.液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采取隔离措施;(现场检查)重大 | |||||
□ 28.未在污水井(池)、化粪池、地下室、沼气池、纸浆池、密闭垃圾站、地下管道、暗沟、涵洞、地坑、反应釜、酒糟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场所入口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检查)重大 | |||||
□ 29.金属冶炼企业未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现场检查)重大 | |||||
□ 30.其他隐患及备注: | |||||
附件4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履职专项巡查统计表
村居: 网格编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隐患情况 | 隐患是否已当场处置(填是或否)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说明:附件检查表或排查表作为参考依据,隐患内容统一填写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履职专项巡查统计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漏查、漏登和四无企业等情况的,在备注栏注明。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5
“除险保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 行业领域 | 地址(场所) | 问题隐患 | 风险等级 | 整改期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主体/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1 | 1. | |||||||
2. | ||||||||
3. | ||||||||
2 | ||||||||
3 | ||||||||
4 |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