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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46545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研〔2022〕3号
  • 主题分类:办学管理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3-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瓯海区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17:16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36)相关建设任务,现就瓯海区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全区创建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17所(包括示范校)。

二、申报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学校、职高)。

三、创建要求

瓯海区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创建周期原则上为2年,覆盖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段。项目申报以校为主,也鼓励集团化和跨学校合作推进。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实地调研和专家方案论证遴选具备创建条件的学校,参与人工智能实验校的创建与评估。

四、创建内容

1. 制度保障。学校要有积极改革探索的意愿,校长及学校核心管理团队具备先进办学理念和改革思路,有明确清晰的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规划,成立人工智能教研组,建立各种保障制度和措施推进人工智能教育的发展。

2. 落实场地。创建专用或兼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上,需建有专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总面积60平方米以上,学生操作电脑10台以上,无线网络覆盖);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下,可将学生机房兼用做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

3. 配齐师资。组建3人以上的师资团队,团队内专兼职教师参加过教研、师训、技术等部门人工智能教育专题培训或有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题讲座等经历。

4. 开设课程。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实际构建学校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在信息技术课程中落实普及性人工智能与编程教学内容,并至少开设一定数量的人工智能类拓展性课程。拓展类课程可通过项目式、问题化、Steam等教学方式进行,要求每周至少一课时,每学期至少12课时。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适合幼儿类人工智能课程。

5. 组织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校园人工智能学习交流活动,动员师生积极参加区级以上的人工智能类评比活动。积极参加区级创客文化月等活动,学校特色科创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市双创节、创客文化节、科创春玩等活动。

6. 特色项目。学校根据办学理念和实际,挖掘和提炼人工智能特色项目。积极参加区、市人工智能实验学校评估工作,示范校原则上至少提炼一个特色项目。

四、实施过程

1. 申请。有意向学校填写并上报《瓯海区第二批人工智能实验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经专家对学校方案进行初审,经实地调研和专家方案论证择优推荐参加市人工智能实验校创建。请意向学校于3月7日通过瓯海教育云平台上报相关材料。择优推送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创建发展计划合理、基础良好的学校将确定为“温州市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

2. 创建。试点校根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与措施,落实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的创建工作,积极提炼特色,争创市级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示范校)。原则上温州市创客教育基地学校须参加首批创建工作。

3. 评审。2022年底组织试点校中期验收,2023年下半年进行验收评审(另行发文)。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试点校(示范校)验收评估,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评选,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验收评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菊敏,电话:662299,手机(钉钉):13634262299。人工智能教育推进钉钉群:

附件:温瓯教办研〔2022〕3号 附件:瓯海区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创建申报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