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瓯海区郭溪街道贾福村(原曹平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温征请瓯字〔2022〕第32号)收悉。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温政办〔2014〕111号、《关于公布〈关于温政办〔2014〕111号文件实施后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曹平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原核给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19名,现调整为26名。
二、原批复《关于同意调整瓯海区郭溪街道曹平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温政土征鹿〔2016〕108号)其他内容不变。
三、贾福村凭本批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