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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0/2022-56246
  • 文件编号:瓯新办〔2022〕105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新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2-10-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新桥街道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各村(社区)社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5:56 访问次数: 来源:新桥街道

各社区、高翔村、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减少精神疾病复发,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根据省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关于成立新桥街道重性精神基本患者关爱帮扶领导小组的通知》(瓯新办〔2016〕107号)的精神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要求,决定成立新桥街道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和各村(社)关爱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黎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潘奇达(党工委副书记)

胡小龙(党工委委员、新桥派出所所长)

胡立荣(办事处副主任)

组成成员:党政办、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事务办、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卫健办)、瓯海中西结合医院、派出所等科室站所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街道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卫健办)。

二、关爱帮扶小组成员

金丽丹(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陈胜(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毛  毛(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沈林立(文化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林建达(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  力(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映雪(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

陈爱信(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沙天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余剑波(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礼敢(机关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益琪(新桥派出所副所长)

谢  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徐晓华(新桥社区党委书记)

陈胜国(山前社区党委书记)

吴建建(金蟾社区党委书记)

陈海胜(三浃社区党委书记)

黄苗苗(新瓯社区党委书记)

胡建立(西湖社区党委书记)

徐雪梅(高翔社区党委书记)

胡建国(高翔村党支部书记)

各重性精神疾病监护人、各村(社)精防医生(护士)、民警、助残员、社工等成员组成的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旨在更好的管理随访精神障碍患者。

三、主要职责

(一)精防医生(护士)负责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

(二)卫健、民政、综治、公安等科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帮助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或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患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三)社工、残联人员、民政干事向患者家属传递并落实相关社会福利政策。

(四)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