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61378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12-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单

发布日期:2022-12-07 15:3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服务机构:

鉴于目前防控要求,根据老年人身体特征,为减少老年人感染,现就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暂停人员探视。继续暂停老年人家属、朋友入院探视,各机构应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告知家属等,最大限度争取家属理解支持。暂停社会各界进入养老机构参观考察和社会力量入院开展志愿活动,拒绝非必要的检查。机构大门口要设置隔离线,人员来访见面均需戴口罩且不得跨过隔离线。

二、严格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非必要不得离开养老机构,已离开的人员暂不返回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的老年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严格就医管理。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老人,需落实点对点接送,返回养老机构前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院后应单人单间观察,在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返回生活区。需要经常性前往医院透析的老年人,建议暂时离院。

四、严格内部管理。按相应规定落实老人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尽可能保持空气流通。食品配送人员、外卖、快递人员、递交物品的家属,均不得与工作人员或老年人有正面接触,物品需消杀后由工作人员带入院内。

五、规范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1天1检的核酸检测。各机构需严肃核酸检测纪律,规范检测流程,只允许针对内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开展采样,绝不允许给外部人员进行采样。

六、加强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老年人尽快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新入职员工需在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情况下方可入职,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已开展托养服务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