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静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推动社会公益应急救援组织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社会救援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在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持发展社会公益应急救援组织(以下简称社会救援力量),也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重点,多年来我局积极培育支持和规范队伍建设发展,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
(一)顶层设计,规范公益救援组织的主体责任及行为。
关于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主体责任及行动,根据《浙江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65号)和《温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温政办【2009】18号)等省市文件规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学校、自治组织等单位具体负责,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调用。”
社会救援力量是由社会各界公益爱心人员自治组建而成,在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和红十字会、应急管理部门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并在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的社会组织。因此,社会救援力量的主体责任应该是组建单位。组建单位要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制度,组织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部门积极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便利和服务,引导社会救援力量依据章程开展工作、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救援力量。
(二)模式创新,寻求公益救援组织建设与政府管理模式创新。
机构改革以来,我局一直积极探索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发展与政府管理模式创新。一是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补助机制。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服务,对参与应急救援时发生的各项支出、造成的物资装备的损坏损耗,给予适当补偿。二是将社会救援力量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便利;鼓励村(社区)购买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服务,将应急宣传和应急技能培训工作交给社会救援力量承担。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援力量奖励机制。如:2020年我局对区海鹰救援中心、区东瓯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区运动协会志愿救援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请战、逆向而行,参与疫情管理,嘉奖各队伍仟元并颁发嘉奖证书;推荐队伍参加“最美温州人”——第十六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最美温州人•百年瓯江楷模”、瓯海区“志愿服务最美(最佳)典型宣传”、瓯海区“最美战疫志愿者”等推选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广泛地宣传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活动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活动的积极性。
(三)完善机制,保障资金筹措和投入建设经费充足高效。
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已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综合应急演练、急救援物资装备、人身意外保险等支出。从历年经费支出情况来看,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方面经费投入基本充足,资金支出占比较大。以2021年为例,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共34万元,其中发放给社会救援力量补助10.50万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约18万元,另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援装备无人机、卫星电话等。今后,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充盈情况下,积极为社会救援力量的建设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
(四)纳入体系,将公益救援组织纳入各级应急体系。
一是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我局根据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实际,严格把握培育标准,选定培育对象。目前,我区已培育4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加入温州市志愿者应急救援中心,队伍信息已录入省厅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平台,纳入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指导,确保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有效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培训和演练。我局每年均会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队伍的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各种演练,培养实际应对能力。先后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加省应急救援力量培训会、市志愿者应急救援骨干培训暨互学互比活动、市社会救援力量协调系统培训及网上演练、区防汛防台演练、区森林防灭火演练及综合应急演练等。根据省市《救在身边·救援先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今年5月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核心救援队员参加红十字会救护取证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应对突发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搭建多方参与的互动交流平台。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瓯海应急救援队伍微信群等平台,随时传达省市区有关社会救援力量相关信息和文件、及时了解掌握队伍动态,加强队伍间的交流、合作,提高队伍自身救援能力水平。
(五)激励扶持,因地制宜加强公益救援组织建设。
政府各部门、镇街、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扶持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发展,根据具体举措落实扶持配套措施,极力为社会救援力量的生存发展和发挥作用提供空间。区民政局为方便队伍依法登记,审批窗口提供“帮代办”服务,全程协助举办者进行登记材料准备和网上申报工作。同时,依托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为区东瓯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和区慈善总会神鹰应急救援义工队提供半腰桥16号入驻办公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推出区志愿者培训学院“志汇讲堂”培训品牌,先后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救护、山地救援、绳索攀爬等内容开展专场培训10余场,提升了社会救援力量的救援技能;出台《瓯海区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对孵化阶段的队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今年2月为区海鹰救援中心提供项目扶持金2万元;出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云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并在相对应服务时段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救援力量提供免费保险,目前该平台有注册社会救援力量5支,累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81场。另外还有泽雅镇人民政府为区海鹰救援中心提供泽雅镇旁400㎡办公场地;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为区海鹰救援中心提供400㎡办公与训练场地;我局为解决社会救援力量缺日常实战训练场地,多次与南白象街道对接南白象街道上蔡村附一医前面水域,做社会救援力量水上救援训练基地。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加强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发展,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加快健全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
最后,感谢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郑今朝,联系电话:13506519108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