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8/2022-55861
  • 文件编号:温瓯体〔2022〕60号
  • 主题分类:全民健身服务
  • 发布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2022-11-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2022“环浙·登顶11峰”省级主线接力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09:43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体育产业倍增富民行动,大力发展运动休闲业,培育步道经济,推进“环浙步道”温州段规划建设,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户外健身锻炼意识,大力宣传和倡导科学健身理念,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建设体育强国作出贡献,特举办2022“环浙·登顶11峰”温州瓯海线路体验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林业局

二、承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四、支持单位:瓯海区户外运动协会

五、活动时间:11月26日

六、活动地点

五美景园—龙王水库—红枫古道—石竹—龙脊—山鸡坑水库—盘垟—潘山—五美景园。活动全程约12公里。

七、报名条件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本协会(本地)户外专业团队。

八、活动人数

主会场约50人。其余接力段(仙岩、丽岙各20人)。

九、报名方式

由本协会组织户外团队参加。

十、活动宣传

1. 邀请温州知名新媒体及文宣团队拍摄视频、图片进行全方位、全立体宣传。

2. 互动活动。邀请瓯海区摄影协会会员和市民代表参与拍摄他们眼中的环浙步道瓯海段山地健步走活动,特别是水路接力,在朋友圈、网站、抖音、快手中推广,提升环浙步道山地健走及千人徒步活动的热度,宣传环浙步道亮点。

十一、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浙·登顶11峰”温州瓯海线路体验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的领导,高效、高质、有序的开展筹备工作,成立“环浙·登顶11峰”温州瓯海线路体验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交通秩序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安全保障组等五个小组。(具体细则在执行方案中详列)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 2022“环浙·登顶11峰”瓯海线路体验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方案启动仪式(暂定)

2.温州市瓯海区运动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环浙·登顶11峰”瓯海线路体验

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方案启动仪式(暂定)

活动时间:2022年11月26日

7:50—7:59

开场音乐 运动员整队

8:00—8:10

茶山街道领导致欢迎词

8:10—8:15

“环浙·登顶11峰”瓯海线路体验活动授旗

8:15—8:25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领导讲话并发令出发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运动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代表队

人 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各代表队承诺:

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及同住家庭人员

1.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

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

4.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

5.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

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代表队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单位)自愿报名参加2022年瓯海线路体验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单位)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单位)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运动员)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单位)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单位)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单位)负担。

七、本人(单位)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出行佩戴口罩,坚决遵守赛事防控人员健康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到重点疫情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赛事组委会报告。

十、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

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动员签名:                    运动队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60关于举办2022“环浙·登顶11峰”省级主线接力暨第九届千人徒步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