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77/2022-55771
  • 文件编号:温瓯农〔2022〕131号
  • 主题分类:农林牧渔业
  • 发布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2-11-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8 11: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丽岙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21〕34)和《温州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示范镇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农合办〔2021〕4)要求,对2021年度“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示范镇,每个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根据市级申报评价结果,对你镇(街道)各下达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农合联建设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及乡村平台数字化建设等。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要专款投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相关领域,各相关镇街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聚焦农业改革提升,进一步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建设。强化政策引领、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发挥好财政支持资金的实效性与引领作用。

 

附件:瓯海区2021年度“三位一体”改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2021年度“三位一体”改革资金分配表

 

地区

资金(万元)

使用计划

泽雅镇

100

五凤“番薯枣”加工厂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工厂装修及设备采购

丽岙街道

100

温州花城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主要用于服务中心装修及设备采购

合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