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2/2022-55677
  • 文件编号:温瓯发改〔2022〕6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COHD02-2022-0001
  • 主题分类: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2022-10-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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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17:4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发改局

区属各公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规定,根据幼儿园申请,在调查摸底、成本监审、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基础上,综合考虑幼儿园办园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同意,予以核定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瓯海区公办幼儿园大中小班保教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对特别困难群体,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对保教费予以减免或者给予补助;

三、幼儿园收费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取的保教费应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此次保教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自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

附件:瓯海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保教费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