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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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打造“浙里康养·馨福瓯海”品牌,瓯海区民政局草拟了《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2年10月17日前通过留言提出,也可以直接与瓯海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77-88535272。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王奇,联系方式:0577-88535272;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瓯海区民政局902室
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打造“浙里康养·馨福瓯海”品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老龄工作 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原则,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8个老年友好乡镇(街道)和26个老年友好村(社区),其中打造2个老年友好样板镇(街道)和5个老年友好样板村(社区),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型城市。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友好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和“共享社·幸福里”建设。鼓励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城镇老旧小区通过新(改、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200平方米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居家养老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对独居、高龄等重点居家老年人每月探访1次。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的为老服务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以慈善工作站或工作室募集慈善资金,助力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建成19家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全区改造提升三星级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35家、新(改)建农村老人活动中心不少于2个,建成老年食堂不少于70家,完成100%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慈善总会、各镇街)
2.优化养老机构规划布局。每年刚性保障适度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机构跟着老人走”计划,在中高密度居住区,以1万名常住老年人规划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将“一老一小”设施列入现代社区标配场景统筹规划、建设,鼓励开发“老少同居”社区。到2025年,建成瓯海区社会福利中心,累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1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不低于60%,创成四星级以上标杆型养老机构2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
3.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鼓励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创建星级,对偏远地区的四星级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加大运营补助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规模采取村社自主运营、统一委托运营等多元模式规范运营老年食堂,加大对助餐点的差异化补助力度,具体补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另行制订。在泽雅镇探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站点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4.深化数字化改革迭代。实施老年人精准画像,深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迭代,推进智慧养老院、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等数字化场景建设,智慧化改造老年食堂。安装智能安全监测设备,为独居或空巢老年人提供安全居住环境。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产品的技术障碍。到2025年,打造可及可享应用场景2个以上、建成智慧养老院不少于2家,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1万人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科协、各镇街)
5.加快适老产业发展。加大力度招引国内大型连锁养老服务企业入驻,投资发展适老产业,推动本土养老服务、老年旅游、老年用品等适老产业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展养老产业。引导家政服务企业更多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设立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建成镇街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中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具租赁。到2025年,打造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以上,建成森林康养基地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
(二)打造友好健康支持体系
6.加快老年医学能力发展。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优势,重点开展阿尔茨海默症研究。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重点扶持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老年医学科。加快村(社区)智慧健康站(驿站)建设。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增设安宁疗护服务诊疗项目,单独设立疗区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100%,建成村(社区)智慧健康站(驿站)50家,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建成1个安宁疗护示范病区(房),力争所有设置住院床位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力争所有镇街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镇街)
7.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与属地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巡诊服务,推动康养联合体建设。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范围,将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病患老人纳入家庭病床建床对象。鼓励由街道、社区提供场地,社会力量举办医养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开展医疗服务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到2025年,全区至少建成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1家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8.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推进社区健康计划,做好城乡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逐步扩大老年人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覆盖范围,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实施老年人“光明”行动和“口福”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和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服务。实施“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打造从家庭支持、社区干预到机构照护的认知障碍连续照护链。实施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和干预,加强养老机构营养工作指导。到2025年,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至80%以上,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3000人以上,完成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500人以上,为2万名老人建立营养健康监测档案并给予膳食指导,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10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20张。(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各镇街)
(三)打造友好社会保障体系
9.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实行困难老年人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老年人再就业,为就业老年人投保工伤保险。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委员会,推动建设跨部门的老年能力评估系统,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探索“山区慧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村(社区)养老顾问制度。到2025年,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低保年标准达到 13000 元以上;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20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分局、各镇街)
10.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充分利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民政学院在瓯海办学的优势,做大做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与护理等学科专业。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实施持证护理员岗位津贴。开展“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到2025年,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置2名养老服务顾问,村(社区)至少配置1名养老服务顾问,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70%,全区开展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6000人次,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救护员持证率达到100%;养老服务机构建有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分别达到20%。(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11.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年人就诊、公共交通、旅游、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待政策。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诈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加大对遗弃、虐待老年人的打击、干预力度,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市交管局四大队、各镇街)
(四)打造友好空间环境体系
12.加快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新建公共服务类场所未按照图纸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得通过验收。推进既有公共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改建全覆盖,在公共场所新增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扩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惠及面,将独居、高龄老人居所纳入改造范围,为独居老人居所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在老年人集聚区试点推行爱心斑马线,打造老年友好出行环境。到2025年,建设老年友好街区2个,建设老年友好公园2个;基本实现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个以上;实施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30个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0张以上,新增AED100台;独居老人居所实施消防安全改造1000户。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局四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13.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升级。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支持国有企业将适合养老服务的自有物业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租赁政策方面给予适度优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装电梯可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审批流程报批,并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各镇街)
(五)打造友好社会参与体系
14.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研究制定老年教育体系。优化城乡老年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和培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村(社区)书记带头上党课,镇街、村(社区)不定期组织老年人举办文化、体育类比赛活动。到2025年,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00个,新建城市书房13家、文化驿站13家、乡村博物馆30家,百姓健身房30家、体育公园5个,镇街老年学堂实现全覆盖,老年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90%;举办500场全区性文化艺术活动,经常性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15.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发挥老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积极为高龄、空巢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等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公益慈善等活动。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库,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志愿服务。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创建“敬老文明号”,鼓励开展“好婆婆”“好媳妇”“银龄达人”等评选活动。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推进慈善惠老,培育发展为老社会组织、基金会,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惠老活动,鼓励公益创投设立各类为老惠老项目。探索“老青互助”养老模式,建立年轻人与老年人结对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文明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瓯海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政策升级,酝酿打造创新型亮点项目;各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专班化运作。
(二)加大财政扶持。每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2个镇街和5-8个村社打造示范样板,对创成示范型老年友好型镇街、示范型老年友好型村社的,区级财政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等形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领域。
(三)加强宣传示范。依托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大老年友好型城市宣传力度,培育积极老龄化观念。开展“孝顺之星”和“孝顺榜样”评选,宣传褒扬事迹突出的老有所为先进单位、个人,提升全社会对“老年友好型”城市的认可度。
附件:瓯海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2022年任务清单
附件
瓯海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2022年任务清单
任务类别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部门(*号为牵头) |
建设试点 | 1 |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试点 | 建成1个老年友好型街道、13个老年友好型村(社) | 各街道办事处 |
友好养老服务 | 2 | 养老机构床位建设 | 全区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 | 区民政局 |
3 | 智慧养老院建设 | 建成1家智慧公办养老院。 | 区民政局 | |
4 | 开展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居家安全守护项目 | 为300户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安全守护监测设备,以智慧化应用增强老年人居家安全保障。 | 区民政局 | |
5 | 开展银龄行动 | 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1400人次。 | 区科协 | |
6 |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 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全区打造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个。 | *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 |
7 |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试点 | 在1个小区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新桥街道 | |
8 | 农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 | 新(改)建农村老人活动中心2个。 |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 | |
9 | 老年食堂建设 | 新(改)建老年食堂13个。 | *各镇街道 区民政局 | |
友好健康支持 | 10 | 区域安宁疗护试点 | 建成1个安宁疗护示范病区(房)。 | 区卫健局 |
11 | 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建设 | 新增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80张。 | 区民政局 | |
12 |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 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 *区医保分局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 |
13 | 老年医疗机构和设施建设 |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成比例达100%。 | 区卫健局 | |
14 |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补充实施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完成65周岁及以上城乡参保老年人健康体检3.5万人;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五大行动,探索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机制;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600人,为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完成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160人以上,为8100名老年人建立营养健康监测档案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65%。 | *区卫健局 区财政局 区医保分局 | |
友好社会保障 | 15 | 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巡访 | 建立健全巡访机制,每月不少于1次。 |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
16 | 长护险扩面 | 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达到14万。 | 区医保分局 | |
17 | 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展各类培训 | 培训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 |
18 | 养老护理员提质保量 | 全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3人。 | 区民政局 | |
19 | 养老护理人才保障 | 落实应届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励政策,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 | *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 |
20 | 开展“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 | 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30%,养老护理员救护员持证率分别达到30%;养老服务机构建有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分别达到5%。 | *区红十字会 区民政局 | |
友好空间环境 | 21 | 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住建局 区民政局 |
22 | 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 | 实施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处。 | 区残联 | |
23 | 新增AED | 在公共场所新增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20台。 | 区红十字会 | |
24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个。 | 区住建局 | |
25 | 适老公交专线设置 | 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 | 区交通运输局 | |
26 | 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7台以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装电梯可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 | 区住建局 | |
27 | 消防安全改造 | 为500户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居所实施消防安全改造。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28 | 支持国有资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 | 支持国有企业适合养老服务的自有物业用于用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
友好社会参与 | 29 | 完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 新建老年学堂10所,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办好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学堂),乡镇老年学堂覆盖率达50%,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90%。 |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
30 | 提升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 新增百姓健身房5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1个。举办区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和老年人体育培训,持续开展老年体育科学大讲堂活动。 |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31 | 丰富老年文化生活 | 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95个,新增城市书房1家、文化驿站1家、乡村博物馆9家。举办50次全区性老年文化艺术活动。 | *区文广旅体局 区卫健局 区委宣传部 |
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