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站所、蟠凤经合社: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梧田街道蟠凤后岸片区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田街道蟠凤后岸片区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平安稳定,结合“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街道决定在蟠凤后岸片区开展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挂牌督办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梧田街道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区域蟠凤后岸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驻村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蟠凤,驻村联系领导任蟠凤后岸整治办主任。
二、行动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合用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各合用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合用场所“回头看”,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和“三合一”情况的;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完全分隔,确需开门的,是否安装钢制防火门并加装闭门器、张贴“常闭”标识;3.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直通室外;4.合用场所的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安装简易喷淋和智能火灾报警器;5.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二)开展居住出租房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清查,根据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文件内容,重点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以下内容:1.是否存在木楼板、木楼梯、木隔断“三木结构”;2.房间是否已采用实体砖墙隔断至楼板底部,是否安装钢制防盗门;3.套房式住宅是否违规分隔出租;4.除分隔到位、独立设置的专用厨房外,居住间或公共通道等部位是否违规使用燃气灶等烹饪灶具;5.每个承租户分电表下是否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器,因安装漏电保护器造成跳闸的电气线路是否检修、更换到位;6.是否存在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停放或者室外飞线充电;7.消防“四要件”和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规范配置并张贴使用说明;8.“四色”分类告示牌是否已粘贴;9.“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是否改造提升到位。
(三)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改行动。严格落实电动车安全停放要求,摸排辖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情况,加大整改力度;对区域内道路按要求进行划线,同时加大对违规占用通道的电瓶车的惩戒力度;加大财力投入,对电动车较为集中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划分安置集中充电桩,杜绝私拉乱接“飞线”情况的发生,解决电瓶车充电难的问题。
(四)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遵照燃气使用消防安全规定,对蟠凤内各个场所进行细致的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灶等烹饪灶具的场所,制作燃气使用单位的底册单、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网格责任问责制度,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打击整改后反弹等屡教不改的行为;开展餐饮行业厨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醇基燃料、生物油等“新型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取缔三无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五)开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按照“杜绝增量、削减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蟠凤后岸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对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的违法搭建一律拆除,木制阁楼等存在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确保蟠凤后岸违章建设大清扫,为居民提供清爽、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方便居民安全出行。
(六)开展村内有序停车专项整治。针对村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多,道路上占道经营、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编制规划停车位、施划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位置,设置禁停标志,实施村内交通微循环,建设一个大型停车场,实行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统一管理,彻底解决村内消防通道占用、堵塞、不畅的问题。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组织村社干部、房东、场所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抓手,着重结合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标准等内容对居住在区域内的居民开展全方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遇险的应急处置能力,使租客、房东等人员熟悉疏散通道路径、掌握搜救逃生方法及要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提升能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规范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居所安全使用情况,并通过案例宣传使居民了解液化石油气引发安全隐患问题的严重性,努力推广电磁炉的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8日至10月16日)。成立安全隐患区域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驻蟠凤后岸形成工作专班全面攻坚,组织召开蟠凤村社干部、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房东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10月17日至11月20日)。按照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附件),对蟠凤后岸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燃气使用单位等单位场所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及登记,全面梳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建立档案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研究制定蟠凤后岸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燃气使用单位等各类场所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形成“一幢一间一路一处一整治”处方,并严格按照整治要求,以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场所为重点进行全面大整治。
(三)迎检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通过前期整治,迎接区级部门的验收并摘牌。同时,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全体参与行动的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定要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认识,不完成任务不收兵。现场整治办要实行每日一督查、每周一研判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力度。
(二)营造氛围。宣传上要借势而上,充分落实工作要求,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治理,加强房东、租客消防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三)铁拳出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落实排查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全面落实全科网格管理要求,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员都要及时处置所辖网格简易事件和一般安全隐患整改。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对各个整治重点内容登记造册,对隐患重大、一时无法整改的场所一律先行断电或查封,督促房东限期完成隐患清零工作。严格执行“五必”措施,对拒不整改或阻挠整治的行为人,一律拘留。
(四)严格标准。“隐患就是事故”,在排查与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仔细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整治。同时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点建设,加大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的执法打击力度。
(五)严明纪律。所有成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进岗到位参与排查整治与联合执法,不得擅离职守。街道纪工委要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未认真下网格开展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组织约谈诫勉,对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1.梧田街道蟠凤后岸片区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挂牌督办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3.瓯海区合用场所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4.瓯海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项刚性执法措施
5.瓯海区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 监管责任十项刚性问责措施
附件1: 梧田街道蟠凤后岸片区安全隐患集中区域挂牌督办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章 强
副 组 长:周承祖 陈胜海
整治办主任:周承祖
成 员:吴 绩 陈树树 金 建 程莎莎 刘书军 萧云典 陈晓乐 林 拓 周满满 陈 勇 金建梁 叶克龙 陈学仁 黄海光 黄 健 黄联鹤 黄彩平 黄朝阳 蔡寿东 宋旦微 黄阿武 郑健方 林胜和 黄忠昌
黄加敏 戴锦乐 孙 乐 孙理虎 苏 进 徐博义 周江伟 叶显荣
附件2:
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检查地址: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房屋结构: 类型: 是否通天房: 房间个数: 总层数: 出租层数:
否
决
项 | 居住出租房与18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在同一建筑内 □ | |||
其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出租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混凝土楼板分隔 □ | ||||
三层及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楼梯、楼板、隔断等采用木结构等易燃材料 □ | ||||
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充电或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 □ | ||||
通天房 改造提升 | 未安装钢质防火门、隔墙和气窗未实体墙分隔: 未提升 □ 不到位 □ 二层及以上(含跃层)居住间未设第二应急通道: 未提升 □ 不到位 □ 居住间、楼梯顶部未装智能烟感和联动警铃: 未提升 □ 不到位 □ 居住间、通道未安装消防喷淋或喷淋无水: 未提升 □ 不到位 □ | |||
扣
分
项 | 防火分隔 | 1.居住间未采用实体墙、混凝土楼板等隔断到位: 扣 10分 □ 2.房间隔墙、吊顶、屋顶等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物分隔: 扣 10分 □ 3.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在楼梯间开设窗户: 扣 10分 □ 4.群租房通道内设置通风窗未安装喷淋烟感或开窗过高: 扣 10分 □ 5.商品房、安置房、住宅小区等套房式住宅违规分隔出租: 扣 10分 □ | 扣: | |
疏散通道 | 6.单层超200㎡、四层及以上未设2条楼梯、三层以上未设楼顶疏散条件: 扣 10分 □ 7.楼梯、通道、出口等封闭、安装空调外机,防盗窗无法开启: 扣 10分 □ 8.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室外逃生梯锈蚀、离地过高等: 扣 5 分 □ | 扣: | ||
电气线路 | 9.主要电线未套管、私拉电线、用不合格插板等: 重扣10分£ 轻扣5分 □ 10.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安装接线不规范等: 扣10分 □ | 扣: | ||
用火集中 | 11.居室、通道、地下室违规使用明火灶具或超量储存液化气: 扣 20分 □ 12.可用明火厨房的煤气罐、泄压阀、燃气皮管等存在隐患: 扣 10分 □ 13.居住10人以上群租房公共明火厨房气改电未完成: 扣 10分 □ 14.明火厨房无通风窗、不燃密闭门,厨房外少量存放液化气等: 扣 5 分 □ | 扣: | ||
电动车管理 | 15.在楼梯间、通道、门厅等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扣 5 分 □ 16.电动车违规停放处设充电条件、飞线充电等: 扣 5 分 □ | 扣: | ||
消防器材 | 17.以下设施未配备每项扣5分,不足失效不规范每项扣2分: 灭火器 □ □ 逃生绳 □ □ 逃生面罩 □ □ 应急灯 □ □ 手电筒 □ □ 手动警铃 □ □ 18.用于出租居住的房间消防器材使用说明未粘贴: 扣 5 分 □ | 扣: | ||
智能设备 | 19.烟感未安装、大部分失效扣15分,智能烟感控制器失效或未通电(含通天房) .扣10分,烟感不足或个别失效(含通天房)扣5分: 扣: 分 □ 20.居住30人及以上未安装消防喷淋、喷淋无水扣20分, .安装不到位不规范扣5-10分: 扣: 分 □ | 扣: | ||
日常管理 | 21.“四色”分类告示牌 色: 未粘贴 扣10分 □ 22.居住10人及以上的群租房专人管理不到位: 扣10分 □ 23.房东对隐患整改、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扣10分 □ | 扣: | ||
1.存在否决项隐患得0分,判定“不合格”;总得分等于高于85分,综合判定为“合格” 2.存在危险房屋、违法建筑、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群租等隐患,应综合分析判定是否合格 3.楼梯间设置房间的房门必须采用钢制防火门,原安装的防盗门视为整治合格 其他问题:
| 总扣分 | |||
得 分 | ||||
是否合格 |
附件3: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镇街(开发区): 地址:
场所名称: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否 决 项 |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 □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 |||
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 □ | |||
除餐饮行业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公共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未与其他部分分隔的 □ | |||
疏散不独立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不到位 □ | |||
其他: □ | |||
扣 分 项 | 电气线路 (40分) | 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20分,轻微扣5分) 严重□ 轻微□ | |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20分 □ | |||
设施配备 (35分) |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防火门闭门器□ 防火门“常闭”标识 □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 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扣5分 □ 生产加工、储存可燃物品的合用场所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智能感烟报警器□ 水喉□ 简易喷淋 □ | ||
电动车管理 (25分) |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扣15分 □ 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扣10分 □ | ||
总得分 | |||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 |||
重点清查以下内容:1.停用的合用场所是否“带病”返用;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完全分隔,确需开门的,是否安装防火门并加装闭门器、张贴“常闭”标识;3.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未直通室外的,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治;4.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
附件 4: 瓯海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项刚性执法措施
一、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合用的场所,未采用砖墙、 水泥楼板及钢制防火门等措施防火分隔到位的,一律实施 “三停” (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擅自拆封、使用的,一律予 以行政拘留。
二、凡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重点为制鞋、 制衣、海绵、鞋底、油墨、油漆、印刷、纺织、包装〈生产加工〉、 广告制作〈生产加工〉、电瓶车、冷库、电子加工、打火机、眼镜、 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的,一律清人或清物。
三、凡是存在用木质楼梯疏散、可燃物隔断房间、4层及4层以上只有一张疏散楼梯等重大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完成整改前 一律停止出租;危房、违法建筑、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等禁租类场所 用于出租的,一律取缔,责令人员搬离,并从重追究出租人责任。 同时设置10个以上 (含) 出租床位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经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对出租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四、凡是电动车自行车在员工宿舍、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或充电,一律予以拖移并顶格处罚。
五、凡是生产经营单位、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严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门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应急逃生、救援障碍 物,一律查封或拆除。
六、凡是生产经营场所之间用易燃、可燃物分隔的,一律停产整顿;防火间距内搭建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的,一律拆除;劳动密 集型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办公楼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的,一 律责令停产、停止使用,属违法建筑的一律拆除。
七、凡是在违法建筑或居民住宅内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依法断电、关停取缔,属违法建筑的一律拆除,并从 重追究业主、房东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涉爆粉尘、喷涂、剧毒品使用、有限空间、涉氨制冷、 金属熔融等危险工序的企业未落实安全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 顿,并按上限处罚,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凡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或许可场所经整顿达不到 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属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 等危险物质或涉易制毒、易制爆的,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九、凡是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一律关停或拆除 设备,并按上限对业主进行处罚;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未持 证上岗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十、凡是“厂中厂”出租方未开展安全生产统一管理,限期未改正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同层分隔无法确保两个安全出口的“厂中厂”,一律予以关闭取缔,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5: 瓯海区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与出租房安全 监管责任十项刚性问责措施
一、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区级以上各类检查(领导带队检查、 平安暗访、交叉检查、安全巡查等)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经查实, 一律问责。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两代表一委员”建议 提议,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一律问责。
三、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网格长、网格指导员未按照《瓯 海区全科网格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经查实,一律问责。
四、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网格长、网格指导员漏排漏登各类 生产经营单位、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或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 未整治验收到位的,经查实,一律捆绑问责。
五、村社干部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导致违法用地、违法搭建以及消防通道、 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一律问责。
六、涉及重大隐患,抄告给相关负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 租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没有按规定时间依法处置、牵头整改或 提出处置意见的,经查实,一律问责。
七、负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出租房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不参加区属主管部门、镇街牵头的各类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或者联合执法中明显属于执法主体而推诿的,经查实,一律问责。
八、各类区级及以上挂牌整治的区域 (场所、路段、点等) 和行业、企业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整治的,经查实,对牵头整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问责。
九、未及时传达贯彻、组织落实区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消防安 全与出租房整治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经查实,对各镇街 (开发区) 、负有牵头与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一律问责。
十、镇街 (开发区)、牵头与监管部门,因所监管辖区、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被“一票否决”的,一律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