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2-4565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劳动保障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2-01-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专项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7 14:25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瓯海区各劳务派遣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专项自查(以下简称专项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自查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自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规范劳务派遣秩序。

二、专项自查对象

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在瓯海区备案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

三、专项自查内容

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情况,具体为:

1.企业是否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及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2.企业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企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

4.企业与派遣协议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情况;

5.是否及时整理更新企业派遣用工管理台账及被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台账是否列明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用工比例等情况;

四、专项自查安排

请各劳务派遣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和检查内容展开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组织人员现场检查相关台账。

五、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对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要求,自觉规范本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作,并指导、督促相关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接受派遣的劳务用工管理。其中,是否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将作为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检的重点检查项目。

联系人:廖海网,联系电话:0577-88521182   

办公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808室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