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区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总体情况
2020年7月30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瓯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为落实审议意见,王振勇书记、曾瑞华区长、金衍光常务副区长、陈朝明副区长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出批示。王振勇书记批示要求“财政局及各责任单位严肃认真整改,并在机制与制度上补齐短板”。区委办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各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金衍光常务副区长分别于7月23日和8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严格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整改责任,逐一跟踪、核实、督促整改。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2020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拆迁工作经费使用、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17类问题,从整改结果看,截至2020年1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对体制机制性问题,制订完善了18项制度;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明确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财政局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分配项目资金,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下达资金,完成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亿元的下拨使用。
2.区财政局加强资金拨付环节的管理,严格拨付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压减2020年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区属单位的基本户资金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2020年7月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2.2亿元(含区属单位结存资金2930万元)。
3.2020年9月,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报废报损处置程序,化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单位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区人社局将审计发现问题向市人社局反映后,市人社局于2020年8月14日发布《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明确了两困人员(指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规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发放。
5.瓯海建设集团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往来款核对和清理工作,与其他区属国有企业的往来款差额48.3亿元调账完毕,做到了账账相符。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财政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数。
2.因机构改革而撤并的区民宗局、区侨办等7家单位已完成财务账套清理和科目余额划转。
3.丽岙街道加强新双南线道路改建工程(泊岙村)安置房尾款结算,已结清65户尾款5683.6万元,剩余6户129.65万元房款在结算中。
4.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1家区属单位已清退清理投标保证金等438.26万元,上缴财政专户68.39万元;丽岙街道已全部退回13笔工程保证金18.76万元;其余保证金的清退通过电话催告、网站公告、司法调解等方式还在办理中。
5.区属部门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已清理682万元,应付账款已清理1211.1万元。
(三)民生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食品采购管理工作督查组和膳管会;强化食堂采购日常管理,运用大数据建立大宗食品配送管理平台,确保肉蔬食材供应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建立供应商考核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二是区教育局制定《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验收的流程,成立政府采购管理巡查组,定期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督查。2020年3月,区教育局已要求原中标企业对丽岙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全部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并督促中标企业继续对产品进行跟踪服务。三是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对全区闲置校产进行摸底调查,并向区政府提交分类处置建议。2019年12月,新桥中学收取租金33万元并上缴街道财政。四是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立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指导校服采购日常管理工作。2020年3月,区教育局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全区27所中小学校服招标工作。
2.关于拆迁工作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7月27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整改事项,会议通过《关于规范瓯海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地块拆后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布瓯海区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机构服务评分标准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明确房屋征收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奖励和惩罚标准,调整房地产评估和未登记建筑年限认定计费标准,明确电表拆除工作职责和费用均由供电部门承担。二是各街道与房屋征收代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奖惩措施,扣回多付的房屋丈量费用133.7万元。三是加强拆后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的测量、清运、费用结算等工作流程,已追回重复支出的清运费用218万元。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征收代理事项,区财政局对征收代理项目招投标档案丢失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对征收代理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3.关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各建设单位按照区政府〔2019〕3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纠正代建开发项目的工程建安费用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合同价款。二是各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协商一致,出具会议纪要分别对价款支付节点、创优奖励面积计算标准等内容予以明确,减少事后争议。三是有关项目业主加强工程管理,8个项目均已提交履约保证金73094万元;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和瓯海新城集团已启动3个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与核对;瓯海新城集团审核确认3个代建项目工期延误时间。
4.关于“物业两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区住建局将浙商银行存款7000万元转回单位基本户,制定了《瓯海区“物业两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共对7亿元的“物业两金”存款实施公开竞标。
5.关于瓯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截至2020年8月,区慈善总会结余资金922.8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区卫生健康局的1143.13万元资金支付完毕。二是捐赠物资中的2757527件物资通过联系捐赠方询问到价格,其余1312181件捐赠物资无法联系到捐赠方的,通过第三方评估作价,共计折价20813010元,已全部入账。
(四)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扣减广化南路(瓯海段)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桩基工程施工工艺变更涉及的造价782.6万元和交通协管费(虚假保安服务合同和发票)119.5万元,并对监理公司履职不力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17家建设单位已制定关于工程变更管理的内控制度,完善工程变更审核、签证、计价等流程;中心区建设中心、区城市建设中心等建设单位重新审核4个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扣减工程造价266.88万元。二是中心区建设中心全面建立覆盖代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钉钉考勤制度,区城市建设中心完善《廉政防控和管理平台考核标准》《廉政防控和管理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的监督及日常巡查,7个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变更已上报审批并备案。三是教育系统负责实施的22个基建项目,以及街道负责建设的茶山第三小学扩建一期工程和郭溪中学迁扩建工程已验收并办理结算。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审计整改情况分析,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都已整改,还有一些问题如区属部门往来款清理、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变更管理(与前几年相比,明显好转)、旧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结算等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整改措施需经一定的时间和程序,以上问题相关单位已制订计划表,并做出承诺,将逐步加以落实。对还在整改中的问题,区政府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取得整改实效。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坚持举一反三,积极建章立制,推动整改举措制度化、长效化,巩固整改成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