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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0:24 访问次数: 来源: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1楼,电话:0577-88592911,邮编:32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在政府网上共主动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区政府要求,在区大数据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做好平台建设和操作。

(五)保障监督情况。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自查和整改,严把公开内容,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个别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存在综合类信息偏少,在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录用数量较少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存在格式不规范错误、信息遗漏等问题。三是受单位职能限制,政策解读量还存在不足。

下一步,我中心将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