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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7:46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规定》)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0条(发布在瓯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信息类53条,财政管理类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 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按要求公开执行。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在区大数据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做好平台建设和操作。

       (五)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本机关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经发布的信息需进行校对审核,规范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交通运输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或未及时进行更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的学习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