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解读: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0 15: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我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col/col1229114287/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4号楼2楼,电话:0577-885351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瓯海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体育工作,全面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发挥积极作用。

(一)落实《条例》要求,加强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政务类信息13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7条,动态类信息54条,信息发布、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等信息9条)。

(二)聚焦体育强区,宣传解读政策规范

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2021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涉及面广、具有行业规范指导意义的政策相继出台。为做好政策解读,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及时介绍体育领域新政策、新动向,重点说明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社会影响,达到了解疑释惑、凝聚共识目的,为推进省级体育现代化区创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特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1年,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通过政府网站互动平台、信函等渠道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次,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创新发展,做好信息报送、内容审核、功能完善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借助政府公报权威平台优势,加大体育政策措施的宣传推广力度。
      (五)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力度,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适时公布相关结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对从事政务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高,需要不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工作的新需要。目前重大政策解读方式创新有待加强,政策信息宣传推送还不能优质高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不够全面细致,相关制度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三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工作需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探索政务微信的方式,在线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