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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02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在中国瓯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8条。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根据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丁建勇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苏海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科室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工作事项公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形式上,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瓯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为辅。在内容上,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动态、财务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行政执法事项等情况,并突出加大对法治工作的公开力度:一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咨询、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对《《温州市瓯海区法治监督约谈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情况进行公开;三是主动公布内部财务工作情况。

(四)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但对照上级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可以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格式不规范,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2022年,我局将对标对表,对内提高工作水准、规范工作机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拓展,进一步丰富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同时对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