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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0: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及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规定,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区住建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38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网站335条,被中国瓯海网录用53条,市住建局网站录用50条。住建系统重点工作累计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上的公开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住建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4件。14件申请中,7件予以公开,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部分公开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全部按期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区住建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二是完善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负责人审核、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发布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监督,严格管理,严格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突出重点,深化阳光政务。注重公开时效性,实施重点领域全过程“阳光”操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有效提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度、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9-12层,电话:0577-88524236,电子邮箱:ohzjj@ouhai.gov.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全制度。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不够多样,公开载体不够丰富。三是人才队伍不够健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专职人员,存在部分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运用宣传标语、政府开放日、市民旁听会议、参政智囊团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公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