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名称要与下文一致)。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科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2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7楼,电话:0577-88598191。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认真细致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发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我局门户网站。同时,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推送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通过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合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及宣传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及时对相关政务平台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平台建设,优化部门网站板块设置,深化官方公众号服务功能,增加市民爆料渠道。强化监督保障,补足机构人员短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3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66条,公开规范性文件 1条,政策解读1条,市政服务领域(试点)信息45条,综合执法与管理66条,其他各类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1条,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其中有2条信息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均维持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内部协调。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区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2021年共发布推送公众号文章325篇,微博4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积极参加区级信息公开培训,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8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88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0.72569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 | 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 | / | / | 2 | / | / | / | 1 | 1 | / | /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多元化;二是个别信息发布周期需进一步缩短。为此,2022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以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持续高效做好科室间协调,积极应对新型互联网工作模式提高电子化办公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工作效率。(三)加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