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属相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8 号)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1〕18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