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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5:39 访问次数: 来源:中心区建设中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瓯海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工作透明度,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4条,其他各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内部协调。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综合科牵头负责,扎实有序推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依据。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积极参加区级信息公开培训,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五)平台建设

我中心坚持以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及时对外公开本单位各项重点信息,做到准确、公开、透明,同时设置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等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还有需要进一步改善的方面,具体如下: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格式不规范;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单一;三是政民互动待开展,未进行相关互动交流活动。为此,2022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内部学习交流会;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继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渠道;三是积极开放政民互动活动,组织政府开放日、市民旁听会议、参政智囊团等交流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