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1〕34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提前下达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6342万元下达发各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水利局建设科:0577-88529482
附件:2022年提前下达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