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载体、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温瓯科〔2020〕28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第三方审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对2021年第一期(科技统计咨询)和第二期科技创新券给予兑现经费,共计583810.60元。其中2021年第一期(科技统计咨询)兑现经费266192.40元,第二期创新券兑现经费317618.20元。
兑现单位需开具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抬头为: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科技创新券兑现。收据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请各载体将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于2022年1月21日前报送至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电话:周游,0577-88537557。
电子邮箱:ohkjjzhk@126.com。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09室。
附件:1.瓯海区2021年第一期(科技统计咨询)科技创新券兑现明细表附件1.docx
2.瓯海区2021年第二期科技创新券兑现明细表附件2.docx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