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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17:16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交建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我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瓯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http://www.ouhai.gov.cn)。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15楼1519室(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南侧),电话:0577-569553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落细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更新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体系,我中心主要涉及组织机构,人事任免,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等四个大类。其中,组织机构信息共发布14条,2021年更新发布9条;人事任免信息共发布8条,2021年新增发布2条;综合政务信息共发布67条,2021年新增发布8条,更新发布1条;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共发布8条,2021年新增发布2条。

(二)依申请公开。参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和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书参考模板,严格落实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依规依序办理现场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我中心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下降66.7%。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三种类型分类处理。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更新发布、新增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强化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体系的建设。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依规依序办理,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解释说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中国·瓯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更新、新增管理和“中国·瓯海”网站瓯海要讯、部门传真信息的供稿审核、校准,对新产生和有变化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及时的新增发布和更新发布,对日常网站运营中出现的逾期未更新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说明,调整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体系,护航保障“中国·瓯海”网站的供稿信息质量,优化网站阅读体验,确保网站运行质量。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分工开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有效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监督,结合区政务公开办、第三方评估机构、市民等反馈,及时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有待改进,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尚处空白。根据谁发布谁解读的要求,我中心在历年并未发布类似的规范性文件,故政策解读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尚未开展。我中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多采取向区政府请示的形式进行,而请示属于内部性文件,不宜进行公开。2022年,我中心将持续落实落细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全力做好内容体系完善更新和网站平台建设维护,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中心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