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以来,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在联合办理案件中查获以下涉案货物及运输工具。上述查获的涉案货物为在娄桥、潘桥和物流园周边等地扣押的12批次涉案成品油共计6.318吨,查获运输工具为伪装、改装从事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车辆(具体车辆牌照详见附件),涉案至今无人来我单位进行陈述、申辩和接受调查,致使当事人及事实无法查清。
现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车辆的所有权人和成品油的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和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主张权力、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告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无人向本局认领上述货物及运输工具或主张对上述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权力并接受调查的,本局将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上述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涉案运输工具及设备予以收缴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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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