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第五条规定,瓯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2日至6月15日,对瓯海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温瓯审财报〔2020〕25号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执行工作,但是在本级追加和涉农资金执行率、财政资金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部门财务人员配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予以纠正和完善。
区财政局对审计报告所提问题高度重视,研究整改事项并认真予以纠正和整改落实。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第4季度追加的预算未及时使用问题。审计指出,12月追加区经信局“规模上台阶政策奖励资金”1500万元,12月追加区科技局“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经费”654.04万元,11月追加高教新区发展中心“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经费”500万元,当年均未使用。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区经信局“规模上台阶政策奖励资金”1500万元已于2021年2月支付;②区科技局“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经费已于2021年3月支付;③高教新区发展中心“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运营经费”500万元已于2021年1月支付200万元、3月支付300万元。
(2)涉农资金执行率低问题。审计指出,区财政局农业口直拨户和区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合计13787.6万元,当年支出5783.1万元,执行率为41.94%。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做好精准预算。推进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整合,已收回2020年结余资金2474万元,加快消化结转资金。完善资金追加管理,2021年起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集中追加;②注重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③建立执行率反馈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动态掌握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提高执行率。
2.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及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历年银行存款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审计指出,截至2020年底,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4022.02万元。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合计2222.38万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历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及时将未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上缴国库,截至2020年底未上缴国库资金14022.02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②及时将非税收入专户利息上缴国库,利息收入2222.38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③今后,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按时清查,及时上缴。
3.总预算会计账套及非税收入专户账套出借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审计指出,截至2020年12月底,总预算会计账套出借资金13637.26万元10年以上未清理,主要有2008年12月-2009年3月暂借国投公司7700万元、2011年2月暂借国投公司3637.26万元、2011年9月预拨肯恩大学1500万元等。非税收入专户账套出借资金4956.14万元长期未收回,主要有2012年12月暂借丽岙街道创意园借款1302.32万元、2015年10月暂借铁投公司3290万元。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认真清查总预算会计账套及非税收入专户账套出借资金,对预算内、外所有往来款进行专项清理,特别是针对长期挂账资金(1.36亿元和4956万元),查找原因、分类处理。目前已完成原因查找,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形成统一意见报区领导审批后,开展全面处理。②举一反三,对于新增往来款挂账进行严格的审核。
4.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未入账问题。审计指出,截至2019年底,全区登记在册的资产包括公路594.53公里、城市道路152.07公里、城市桥梁164座、园林绿化55.65万平方米、公共厕所53座等,但区交通局和区执法局等单位未对上述资产和其他未登记在册的资产入账,也未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加强管理条例宣传培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入账。已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入账,并于2021年6月8日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不得形成账外资产;②利用资产云2.0加强资产管理。2021年7月29日,我局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2.0上线培训,要求单位根据会计准则制度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入账。
5.产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指出:未发生兑现的奖补项目占比较高 ;个别奖补项目兑现超时;个别奖补项目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够精简。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①针对未发生兑现的奖补项目占比较高问题,各政策主管部门对现有产业政策进行分析,及时对2019年我区出台的1+5+16产业政策进行修订,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5日发布“1+5+16”产业政策修订版,并对未兑现项目进行调整修订;②针对奖补项目兑现超时问题,区考绩办已将奖补兑付所用时间纳入考核,对快速、超时兑付的项目分别予以考核奖励和惩罚。在资金拨付和确认环节,市财政上线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支付辅助系统,用系统自动导入代替人工录入,使资金拨付和确认环节更加高效迅速;③针对奖补项目申报材料不够精简问题,各政策主管部门已及时与产业政策兑现平台对接,对于可通过大数据平台共享或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再需要申报主体提供。
6.财务人员配置不规范问题。审计指出,区公安分局、区看守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区交建中心等38家单位委托个人代理记账、聘用临时人员担任会计或出纳,其中8家单位委托同一人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人员及临聘人员流动较大,无法有效发挥财务指导与监督作用,财务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存在信息泄密风险。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①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进一步分析我区财政人员现状和构成,了解未配置专职财务人员的部门具体原因和存在困难,并督促指导协助单位进行整改;②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常态业务培训,克服疫情带来的不能集中培训的困难,积极组织线上或者小范围业务讨论会和协调会,提高财务人员从业能力;③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控评价考核,并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互联网+监管”模式;④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核心,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债务资产管理等全流程实现标准化和共享共用,杜绝风险隐患;⑤出台《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管理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委托代理记账的单位范围,强调委托代理记账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办法明晰了委托单位、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职责,提出要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核算质量进行内部检查等内容。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1.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议加强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及时上缴应缴国库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的支出行为,同时按照“三个子”的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采取积极措施清理各类出借资金,防止出借资金的实质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建议区财政局牵头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规则,有条件的单位必须配齐专职财务人员,其他单位引进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记账。加强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日常指导。
4.建议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督促各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登记未入账,务必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5.建议对未发生兑现的奖补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进行政策清理、整合、修订和兑现工作,加强项目审批、拨付管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全流程兑现工作,同时精简申报材料。
采纳情况: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对审计报告所提问题高度重视,切实研究整改事项,认真采纳审计建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我单位根据审计整改落实进度,下一步将不断加大督促力度,继续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仍不完善的管理体制,加强建章立制,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提高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效能,保障财政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