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瓯海区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瓯海区人民政府同意,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瓯海区教育局印发《关于调整瓯海区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目前各学校的办学成本在上升,现行收费标准难以维持学校收支平衡。此次收费标准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可更好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是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此次定调价专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进行成本核算,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11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
二是此次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为基准价,允许各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根据办学质量、生源供求状况等实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是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和范围
新标准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区发改局
联系方式:0577-88506663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