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市环境,消除视觉污染,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根据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清理、常态整治、防治结合、长效落实”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推进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工业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小广告”治理工作,以“清除零遗漏、整治零反弹、居民零投诉”为整治目标,有效遏制城区非法“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确保市容环境有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城市文明程度有显著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工业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
双月攻坚行动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所有墙壁、门窗、地面、树干、电线杆、工棚、交通设施以及其他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张贴的“小广告”。(责任主体:各镇街、开发区、高铁办)
2.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管重罚。(责任主体: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各镇街、开发区、高铁办及各业主单位)
四、整治标准
1.“小广告”清理,不应留碎纸及残胶,清理时掉落的纸屑、掉渣同时清扫干净。胶痕、墨迹、油漆等应清除干净,恢复物体表面原有的容貌。
2.采用涂刷覆盖时,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进行调色,按照“色彩一致、形状统一、持久耐用”的要求,做好保护,不污染其载体,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3.高压冲洗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防止出现高压水对设施的外观及功能上的破坏,造成短路、烧毁设施,破坏设施架构及外观形象等事故的发生。
4.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清理行动(9月15日至9月30日)。一是定期清理。按照“存量减少,反弹为零”的要求,设立集中清理日,发动社区干部、物管人员、居民、志愿者等,组建工作队伍,每月定期开展“小广告”整治活动。二是突出重点。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加强对沿街城市家具、店铺卷帘门、外立面的巡查力度,做到“小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三是注重规范。对“小广告”的清理,特别是涂刷覆盖,要与背景、环境相协调,注重美观,杜绝“除癣添疤”现象。
(二)深化严管重罚举措(10月1日至11月15日)。坚持“四个一律”原则, 重拳出击“小广告”乱象,尤其是针对已清理区域的反弹现象,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依法整治,对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顶格处罚,进一步加大对“小广告”违法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小广告”问题高发、频发、多发势头。
(三)建立评比晾晒制度(每半月一次)。建立“‘小广告’典型乱象”整治公示制度,通过属地报送、督查巡查等方式寻找“小广告”重灾区,曝光典型查处案例,并在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小广告”整治工作通报制度,结合群众投诉、日常督查和十大美丽创建行动月度考核,动态发布“小广告”整治进展情况,对“小广告”泛滥等问题严重的镇街进行挂牌督办。建立无“小广告”区域展示制度,以主次干道为重点,通过“瓯海发布”、“文明瓯海”等微信订阅号大力宣传展示环境整洁、“小广告”整治成效明显、居民满意度高的先进典型。
(四)完善信息疏导平台(9月15日至11月15日)。以不影响市容市貌为前提,在小区出入口、公交车站、社区宣传栏等公共区域,科学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引导商家集中规范发布合法的便民服务“小广告”。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栏的管理,定期清理整理,杜绝信息发布栏因“小广告”乱张贴而成为市容疤点。大力宣传推广全媒体平台,利用网络、微信订阅号等为市民提供服务信息,从根源上解决“小广告”发布市场需求。
六、职责分工
区城管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监督曝光。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区管公园、广场、道路等户外公共场所和区管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落实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涂、张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罚,露头就打,不留死角;负责汇总各类“小广告”电话号码、内容及相关证据,及时抄告相关责任部门查处,通知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对“小广告”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理;指导督促属地镇街查处“小广告”乱张贴行为,劝阻商家散布营销活动的各类宣传单、宣传画行为;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小广告”窝点。
区公安分局:对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小广告”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严厉查处利用“小广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行为,深挖违法“小广告”窝点、源头及幕后人员;为“小广告”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小广告”清除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围墙、施工房“小广告”清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查处制假和制作“小广告”窝点,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动车南站“小广告”清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二大队:负责督促指导温州汽车南站“小广告”清除工作。
中国移动瓯海分公司、中国电信瓯海分公司、中国联通瓯海分公司:负责做好本系统广告的依法发送;做好所属配套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工作,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小广告”违法取证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小广告”联系号码进行停机操作。
镇街及经济开发区:牵头做好属地“小广告”的整治和清理工作;督促沿街店铺业主落实好“门前六包”责任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小广告”整治专项工作是我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整治队伍,周密制订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每周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二)强化整治合力。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靠前站位, 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杜绝扯皮推诿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履职尽责,联动推进。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区城管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小广告”整治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跟踪督查,通报问题,抓好整改。
(三)创新工作手段。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要针对“小广告”量大、面广、易反复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 网格员”“监督员”等队伍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疏堵结合,科学合理设置信息栏,引导“小广告”规范发布。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专业化清理、专业化管控、专业化维护。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城管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小广告”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成员适时进行巡查督办, 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考核制度,把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