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办学项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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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瓯海教育实际,拟将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办学。现征求公众意见,意见请在2021年8月9日前通过留言提出,或直接与区教育局联系(0577—88596800)。
附件: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办学项目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办学项目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区着力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公办学校委托办学管理。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现拟将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办学。
二、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
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是以教育公共政策和教育创新研究、评估、咨询、倡导为主的民间教育智库,致力于以独立的立场开展教育研究与政策倡导,聚集教育界内外的民间智慧,推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集团、公益组织和学校(省内有杭州市淳安县一所学校委托办学)开展广泛的合作。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在上海社科院发布的教育类智库排名:2014年全国第2名,2015年全国第2名,2016年全国第3名。同时,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于2017年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智库名单,2018年获第四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SERVE奖,2019年度获最具影响力智库奖(人民视讯)。
(二)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
南仙实验小学创办于2016年8月,地处温州生态园区,占地面积12560㎡,建筑面积9546㎡。学校秉承新生命教育哲学,构建生命树课程,打造生长课堂,教风学风校风特色鲜明。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银牌)、温州市教学新常规达标学校、温州市书香校园、温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温州市办学水平二级学校、瓯海区美丽校园、瓯海区文明校园等荣誉。
三、委托办学基本思路
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在学校战略规划、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育评价等领域予以全面指导,实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的综合创新,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名机构办学。确定委托办学目标,制订被委托学校科学全面的发展目标。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办学协议,受托方承担办学主体责任,全权负责学校管理。委托办学期间,受托方提供最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品牌、管理、师资、学校文化、名师资源、课程资源、后勤服务资源等。
(二)政策支持。委托方按照公办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向被委托学校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包括公办教师编制、业务指导、师训、教科研、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委托办学期间,学校公办性质不变,学校资产权属性质不变,教师公办身份不变,学校财政投入机制不变,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责任不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公益性不变。
(三)指导监督。委托办学期间,区教育局就学校党建、安全、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文化、教师专业发展、管理水平、课程建设、办学特色等方面,结合协议约定的各阶段进展目标,对学校办学实行指导和监督。
《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办学项目》,于2021年7月27日-8月9日期间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学校施教区小区业主反馈电话4通,主要是关于受托方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有群众提出“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没有委托办学经验、注册资金仅有5万元、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要求南仙实验小学与榕园学校一起委托温州大学办学。
二、意见处理
区教育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8月19日,区教育局召开南仙实验小学部分施教区的住宅区业主座谈会;8月22日,区教育局致电四个电话业主(三个手机联系到位,一个座机多次联系无人接听)。
区教育局提出,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在杭州市淳安县有一所学校委托其办学,该校是教育部指定的校长培训基地,学校委托办学后成绩比较突出;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单位性质属民办非企业,5万元的资金符合国家规定(温州大学教育发展研究院是10万元);关于师资,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在签约后,按协议约定招聘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南仙实验小学原计划委托温大办学,但温大表示人力物力有限,先做好榕园学校项目。业主座谈会上、电话联系上的三位业主,均表示理解,赞同南仙实验小学委托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办学,并提出一些建议。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委托办学项目》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