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镇街(经开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十四五”时期“无违建”创建工作,强化久久为功、担当有为的创建干劲,推动违法建筑治理向数字化、精准化、常态化转变,加快推进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处置,更好地促进“腾笼换鸟”和节约集约用地,结合瓯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对标“重要窗口”,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作用,坚持“唯实惟先,整体智治”,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治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监管、用数据考评”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违法建筑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美丽浙江、健康浙江考核要求,完成“无违建”创建迭代升级工作,各部门、各镇街(经开区)要深入研究“无违建”指数评价指标,做到部门联动、通力配合,争取各项指标达到“无违建”标准,力争为我区获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和其他荣誉。各项工作指标具体要求如下(附件1-2):
(一)违建密度:用地违建密度需小于65平方米/公顷,经济违建密度需小于16平方米/百万元,人口违建密度需小于2平方米/每人。
(二)存量违法建筑降低率:在省系统中开展违建销号工作,做到应拆尽拆,力争处置更多的存量违建。
(三)新增违法建筑控制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需小于50亩,违法用地面积需小于100亩,卫片执法耕占比需小于2%,新增违法建筑发现率需小于2起/每镇街,新增违法建筑处置率需达到100%。
(四)专项行动完成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比例率,按照问题整治处置率、问题摸排遗漏宗数、新增违法建筑整治处置率进行综合计算;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处置率需达到100%。
(五)拆后土地利用率:当年拆后土地利用面积占当年拆后应利用土地总面积比例应达80%以上。
(六)依法治违率:当年度涉及违法建筑认定、处置的行政强制等案件败诉率需低于20%;当年信访投诉和媒体曝光件处置率需达到100%。
(七)完成“三改一拆”年度工作任务,打造示范性拆改项目。
上述各项指标总体考评情况排名全区前列的镇街和拆改示范项目经市“三改一拆”办审核后报省“三改一拆”办分别列入“治违控违示范镇街”和十佳拆改典型评选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违法建筑再排查。根据省“三改一拆”办《关于开展违法建筑再排查的通知》《浙江省违法建筑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已掌握的违法建筑“一户一档”“一楼一档”“一企一档”资料基础上,结合信访投诉件、卫片发现的问题点位、新闻媒体曝光件、农房占耕案件、治违除患违建点等违建线索,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清查,对标全省统一违法建筑基础信息库数据标准,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违建数据采集表》要求填写、完善相关违建基础信息,并做好违建照片和违建位置信息(经纬度)采集,排查中要重点关注安全隐患问题,对于违法建筑存在出租等情况一并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处。待新省系统建立完善后,将排查结果导入。
(二)全力开展拆违百日攻坚行动(详见附件3)。根据市里下达的任务量确定我区年度拆违目标为60万平方米,结合各镇街(经开区)省市系统平台存量、历年拆违量、今年城中村改造等情况综合考量,科学分解到各镇街。各地要结合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四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以各类新增违建、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影响市容环境违建、投诉信访件和媒体曝光件等为重点,强势推进拆违攻坚行动,拆违数据每周动态报送。力争到10月底完成全年拆违任务量,确保年度完成率在全市排名前列。
(三)严格落实新增违建防控机制。以街道为主体,划片责任分区,落实责任到人,坚持定期巡查和随机检查,加强网格化巡查力度和部门巡查力度,严控新建违建,坚决遏止顶风违建。各镇街(经开区)还要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新增违法建筑和近年来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有效处置,实现各类新增违法建筑发现率、及时处置率做到100%。区资规分局要对新建建筑的设计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在源头设计方面出现违建可行性,联合区住建局,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巡查力度。
(四)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涉及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违法建筑治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整治,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控新增,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动作迅速、立查立改,并如实上报。二是全面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以省市下发的企业详表、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项目及燃气经营单位清单为重点,由各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排查、共同鉴定。根据各部门鉴定结果,按照“边排摸、边整治、边验收”的工作思路,对涉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零容忍”,坚决采取“即查即整”,避免因违法建筑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年内基本消除企业相关安全隐患违法建筑。
(五)加强信访媒体曝光件处置。加强对各类信访件和媒体曝光件的处置力度,区信访局和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各类信访件和媒体曝光件依法处置,尤其是省级信访件和《今日聚焦》曝光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六)示范引领推进“三改”工作。坚持拆改并用,从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改起。要更加注重规划设计,统筹考虑空间规划、功能定位和城市风貌,实现群众生活改善和城市功能品质的双提升。根据年度“三改一拆”工作计划,各牵头部门要提早谋划、精心筛选,结合各自领域亮点工作,指导镇街针对性的开展拆改工作,力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改造和利用科学合理的示范典型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旧厂区改造项目。
(七)妥善开展拆后利用工作。要树立“大利用”观念,坚持以拆后土地优先用于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为导向,注重规划引领,加快做好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切实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拆后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复垦、复绿、按规划进行建设和临时公共设施等,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计入拆后利用面积;仅仅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拆后土地利用规划或利用方案的,不计入拆后利用面积。
四、责任分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三改一拆”办)作为“无违建”创先争优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展省系统违建排查录入和销号工作,牵头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处罚职权划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应领域的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指导镇街做好违建类信访件和媒体曝光件的处置工作。
区资规分局负责提供省系统排查录入所需的图斑卫片、农房占耕等国土方面的违建信息。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域新增违法建筑的管控,包括违法占耕面积、违法用地面积、卫片执法耕占比等方面均要达到要求。牵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开展拆后土地利用工作,并报送拆后利用亮点项目。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非城中村拆违经费补助。
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对接涉及违建的信访件。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降低行政行为败诉率。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对接今日聚焦违建曝光件。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区资规分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区住建局牵头开展旧住宅改造工作,负责报送旧住宅(老旧小区)改造亮点项目。
区经信局牵头开展旧厂区改造工作,负责报送旧厂区改造亮点项目。
区征收中心牵头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报送城中村改造亮点项目。
各镇街、经开区负责省系统违建排查录入和销号工作,负责各类新增违建处置工作。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和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违建类信访件、媒体曝光件处置和拆后土地利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紧抓部门配合。“无违建”创先争优工作要坚持“块抓条保、分级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镇街为创建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无违建”创先争优各项工作责任,实现部门联动,协同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为有效缓解镇街拆违经费问题,今年将继续按照实际工作成效,为各镇街拆违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对于非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拆违,按10元每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未完成年度拆违任务的镇街不予奖励。
(三)强化督查通报。区“三改一拆”办牵头对“无违建”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开展、完成进度、完成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并对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无违建”创先争优工作中存在腐败问题的根据《浙江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浙纪办发〔2021〕16号)予以问责。对新建违建管控不力的,根据《温州市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温委办发〔2014〕83号)的相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职责、管理职责、协助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追究。
(四)开展宣传动员。要对“无违建”创先争优工作进行大规模、深层次宣传,利用各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宣传在创建中的作用,营造拆违控违的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最大程度赢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无违建”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
附件2:2021年度瓯海区“三改一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3:瓯海区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瓯海区“三改一拆”办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无违建”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要求 | “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市、区) | 责任分工 |
1.违建密度(30分) | 1.1 用地违建密度(18分) | 小于65平方米/公顷 | 按每个单项密度数据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如名次相同,按并列名次的平均数得分进行赋分(下同)。总得分按三项合计计算。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规分局、各镇街(经开区) |
1.2 经济违建密度(6分) | 小于16平方米/百万元 | |||
1.3 人口违建密度(6分) | 小于2平方米/每人 | |||
2.存量违法建筑降低率(16分) | 2.1产业经营类(10分) | 不作要求 | 按绝对降低率(占单项总分的70%)和相对降低率(占单项总分的30%)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规分局、各镇街(经开区) |
2.2公共服务类(3分) | 不作要求 | |||
2.3个人住宅类(3分) | 不作要求 | |||
3.新增违法建筑控制率(30分) | 3.1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6分) | 小于50亩 | 按面积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资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开区) |
3.2 违法用地面积(3分) | 小于100亩 | 按面积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
3.3 卫片执法耕占比(3分) | 小于2% | 按比例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
3.4新增违法建筑发现率(5分) | 小于3起/每乡镇街道 | 按发现宗数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
3.5新增违法建筑处置率(3分) | 100% | 按处置率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
3.6大体量新增违法建筑(10分) | 未发生单体1000平方米以上新增违法建筑未处置到位的 | 每发现一起单体大体量新增违法建筑直接扣分。500-1000㎡每起扣1分;1000-3000㎡每起扣2分;3000㎡以上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 | ||
4.专项行动完成率 (10分) | 4.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比例率(5分) | 按照问题整治处置率、问题摸排遗漏宗数、新增违法建筑整治处置率进行综合计算 | 按照问题整治处置率、问题摸排遗漏宗数、新增违法建筑整治处置情况进行综合排序。 | *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4.2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处置率(5分) | 100% | 按处置率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经开区) | |
5.拆后土地利用率 (8分) | 5.1拆后土地利用率(8分) | 大于80% | 按利用率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资规分局、各镇街 |
6.依法治违率(6分) | 6.1行政行为败诉率(3分) | 小于20% | 按败诉率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经开区) |
6.2信访投诉媒体曝光处置率(3分) | 100% | 按处置率进行排序,第一名得100%分数,每个名次扣减0.3%。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信访局、区委宣传部、各镇街(经开区) | |
总分 | 每一单项均需达到要求 | 100分 |
附件2
2021年度瓯海区“三改一拆”工作任务分解表
镇街 | 拆违面积(万平方米) | “三改”总面积(万平方米) | 城中村改造 | 旧住宅区改造 | 旧厂区改造 | |||||
个数(个) | 户数 (户) | 面积 (万平方米) | 个数 (个) | 户数 (户) | 面积 (万平方米) | 个数 (个) | 面积 (万平方米) | |||
景山 | 0.5 | 2.9 | 1 | 228 | 2.9 | |||||
新桥 | 4.5 | 10 | 2 | 1241 | 10 | |||||
娄桥 | 8.5 | |||||||||
潘桥 | 7 | 3.7 | 15 | 3.7 | ||||||
梧田 | 13 | 3.8 | 2 | 431 | 3.8 | |||||
南白象 | 3 | |||||||||
郭溪 | 6 | 28 | 106 | 18 | 10 | 10 | ||||
瞿溪 | 2.5 | |||||||||
三垟 | 2.5 | |||||||||
茶山 | 4 | 16.33 | 856 | 16.33 | ||||||
丽岙 | 2.5 | |||||||||
仙岩 | 2.5 | |||||||||
泽雅 | 1.5 | |||||||||
经开区 | 2 | |||||||||
瓯海区 | 60 | 64.73 | 977 | 38.03 | 5 | 1900 | 16.7 | 10 | 10 |
附件3
瓯海区拆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基本无违建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乡面貌,助力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决定在全区开展拆违百日攻坚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动时间
2021年8月至10月底。
二、行动目标
根据市里部署的2021年“三改一拆”工作要点,完成既定拆违年度目标60万平方米,全力拆除存量违建,严格管控新增违建,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
三、主要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结合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四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重点拆除以下几种类型违建:
1、各类新增违法建筑(卫片执法违建)。
2、存在严重消防和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3、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违建。
4、“四边”范围内违建,亚运新城周边违建。
5、投诉信访件和媒体曝光件。
6、占用基本农田和农房占耕违建。
(二)明确目标任务。8月底各镇街需累计完成年拆违任务 量的40%, 9月底需累计完成年拆违任务量的70%,10月底需累计完成全年拆违任务量即60万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协同推进。“三改一拆”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全力配合镇街完成这项行动任务。要通过此次攻坚行动, 带动面上工作突破,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数据真实,同步销号。要严格按照数据统计的要求报 送,确保拆违数据真实、准确,切勿虚报、谎报、乱报,拆前拆后照片要确保规范。违法建筑拆除后,各镇街(经开区)要第一时间在市防违控违系统中销号,并在省系统中同步销号,未录入的录入后销号,切实提高存量违建销号率。
(三)依法行政,有序拆违。各镇街(经开区)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寻求程序到位和从速拆违的平衡,实行违法建筑公平、公正、公开处置,鼓励群众自拆和助拆,有效降低行政败诉率。
附件:瓯海区2021年拆违百日攻坚计划任
附件
瓯海区2021年拆违百日攻坚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 | 镇(街道) | 全年任务目标 | 8月底目标 | 9月份目标 | 10月底目标 |
1 | 景山 | 0.5 | 0.2 | 0.35 | 0.5 |
2 | 新桥 | 4.5 | 1.8 | 3.15 | 4.5 |
3 | 娄桥 | 8.5 | 3.4 | 5.95 | 8.5 |
4 | 潘桥 | 7 | 2.8 | 4.9 | 7 |
5 | 梧田 | 13 | 5.2 | 9.1 | 13 |
6 | 南白象 | 3 | 1.2 | 2.1 | 3 |
7 | 郭溪 | 6 | 2.4 | 4.2 | 6 |
8 | 瞿溪 | 2.5 | 1 | 1.75 | 2.5 |
9 | 三垟 | 2.5 | 1 | 1.75 | 2.5 |
10 | 茶山 | 4 | 1.6 | 2.8 | 4 |
11 | 丽岙 | 2.5 | 1 | 1.75 | 2.5 |
12 | 仙岩 | 2.5 | 1 | 1.75 | 2.5 |
13 | 泽雅 | 1.5 | 0.6 | 1.05 | 1.5 |
14 | 经开区 | 2 | 0.8 | 1.4 | 2 |
15 | 瓯海区 | 60 | 24 | 42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