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作业,有效解决我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分离,实现2021年以后生活垃圾零增长,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14 号文件要求,从9月1日起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设置贮存场所
落实一般工业固废单独贮存场所,做好“一地一点一报备”,以镇街为单位,设置一个满足辖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点,贮存点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厂区内合适区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暂存点应设置明显标识标牌,将堆放的一般工业固废名称、清运责任单位、清运作业频率、监督电话、管理责任人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做好数据记录台账,严禁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混合堆放。
二、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模式
根据“谁产生谁处理,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采取企业自行委托转运处置和镇街统一收集委托处置两种模式。统一收集委托处置模式,由镇街牵头,引导企业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进行处置,并由企业自行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协议。对用于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的车辆,应满足终端处置单位入场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
三、其他方面
请各镇街加大宣传力度,提前谋划,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点,引导企业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确保一般工业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避免9月1日后出现一般工业固废“围城”。
(联系人:潘建勇,联系电话:0577-88536068)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