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榕园学校委托办学项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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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和校地合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瓯海教育实际,拟将温州榕园学校委托温州大学办学。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留言提出,或直接与区教育局联系(0577—88596800)。


    附件:关于温州榕园学校委托办学项目征求意见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关于温州榕园学校委托办学项目的意见征求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区着力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公办学校委托办学管理。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现拟将温州榕园学校委托温州大学办学。

    二、基本情况

    1.温州大学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着力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善管理、敢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5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坚持“科研兴校”,深入实施“面向地方、面向一流”工程,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被确立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坚持“学城联动”,深度开展社会服务,充分发挥教师教育资源优势,成立温州大学教育发展研究院,拓展附属学校建设,现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共10所;坚持“内外联通”,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是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温州大学)基地、中国侨联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侨教育特色显著;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文化传承工作,校党委连续3次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党支部获“全国样板党支部”。

    2.温州榕园学校

    位于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片区b—01e地块,办学规模为54个班级,于2021年秋季招生开学。学校将对标省现代化学校指标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创建市“未来教育”窗口校、省现代化学校,成为全市一流标杆学校,在全省拥有较高知名度。

    三、委托办学基本思路

    (一)目标导向。在公办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委托温大办学,温大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学校战略规划、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育评价等领域予以全面指导,实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的综合创新,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名校办学。双方确定委托办学目标,制订被委托学校科学全面的发展目标。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办学协议,受托方承担办学主体责任,全权负责学校管理。委托办学期间,受托方向被委托学校提供最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品牌、管理、师资、学校文化、名师资源、课程资源、后勤服务资源等。

    (三)政策支持。委托方按照公办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向被委托学校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包括公办教师编制、业务指导、师训、教科研、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委托办学期间,学校公办性质不变,学校资产权属性质不变,教师公办身份不变,学校财政投入机制不变,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责任不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公益性不变。

    (四)指导监督。委托办学期间,区教育局就学校党建、安全、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文化、教师专业发展、管理水平、课程建设、办学特色等方面,结合协议约定的各阶段进展目标,对学校办学实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