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推进金融领域的资本回归,为金融招商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二)协助开展对外金融合作交流服务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配合推进区域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
(四)促进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拓展地方资本市场功能。
(五)完成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