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1-41738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解读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1-08-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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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13 15:37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解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谢晓光,联系方式:0577-885985313.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政府产业基金的规范运作与管理,2015年,浙江省财政厅和温州市人民办公室分别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15〕70 号)和《温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5〕114号)等文件,深圳、苏州等地区在2015-2021年相继出台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明确政府产业基金相关规定和要求。瓯海区政府根据相关文件内容,结合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组织架构、投资方向和原则、管理运作和风险防控等相关内容,更好推动我区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本力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基金集聚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速创新发展,以基金投资推动瓯海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通过基金招引优质资本、高端人才、高新项目与创新技术等向瓯海集聚。

三、起草依据。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15〕70 号)、《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75号)、《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温政办〔2016〕61号)和《温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5〕114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暂行办法的制订依据、瓯海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目的、原则、资金来源。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主要包括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组织架构和有关机构的职责。

第三章“投资方向与投资原则”:明确重点支持产业、出资比例、出资原则、返投比例和规模要求、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及跟进投资要求,并明确子基金投资业务的负面清单,支持重大项目的基金可“一事一议”。

第四章“运营机构和运作模式”:明确基金运营机构准入条件、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决策流程、注册要求和基金资金托管要求。

第五章“退出及让利方式”:主要包括投资退出期限、退出方式、让利程序与对象,及政府资金提前退出的几种情形。

第六章“收益和费用管理”:引导基金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分配的约定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明确基金法人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基金管理团队核心人员锁定要求及追责约束条款,特别是参照省政府产业基金做法,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第八章“定期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引导基金运营机构、基金法人机构(区属国有企业)的定期报告规定。

第九章“附则”:主要是相关规定的实施要求及实施时间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