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部署,针对死亡人员多发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保险金、失业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因亲属未及时上报其死亡情况导致多发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责令其亲属退还。请死亡人员直系亲属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局取得联系,提交相关死亡证明材料并办理多发金额退还手续。
二、对拒不退还者,我局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有疑问,可致电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7-88526687。
特此通告。
附件:死亡人员多发失业保险待遇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死亡人员多发失业保险待遇名单
序号 | 死亡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夏鑫漫 | 33030419******1214 |
2 | 胡锡义 | 33032119******8412 |
3 | 刘永源 | 33032619******2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