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1件,清理前已废止的文件1件,已失效的文件0件,需要修改的文件0件。清理结果已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清理前已废止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保留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1年3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清理前已废止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温瓯司〔2019〕46 号 | 关于印发《瓯海区社区服刑人员跨县域活动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
附件2
保留的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温瓯司〔2020〕22 号 | 关于废止《瓯海区社区服刑人员跨县域活动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瓯海区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