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关于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4 16:4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因工作需要,瓯海区住建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招聘计划

单位

招聘计划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户籍

备注

区住建局

1

电子信息类或土木工程类

大专或以上

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不限

中级职称或以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24时;

2.报名资料:(1)《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3.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word版)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5358146@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政府雇员岗位”(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2)现场报名: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另外提供电子版)至瓯海区娄桥街道行政中心11号楼1206室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初审后不足3人的,将取消此次招聘。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

四、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面谈。

3.作息时间执行区政府办公室规定。

七、其他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26591。

联系人:许女士,报名电话:0577-88529822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