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1-39435
  • 文件编号:温瓯政办发〔2021〕32号
  • 主题分类:工业、信息产业
  • 发布单位:区府办
  • 成文日期:2021-05-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1年瓯海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15:09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2021年瓯海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瓯海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

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要求,根据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以及《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和资源要素供给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温瓯政发〔2018〕8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做好2021年的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按照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实现瓯海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1年,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要全面突破,实施所有工业企业以及瓯海经济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平台综合评价。亩均税收及亩均工业增加值同比均增长8%。全面整治低效企业,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全面出清。全面完善与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形成科学公正的亩均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资源配置体系。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41万元/亩、19万元/人、274万元/亩,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3.2%以上,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和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

三、评价对象

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不包括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新企业以及电力、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四、工作安排

(一)基础数据取数阶段

1.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基础数据取数:

(1)区税务局:提供2020年度企业实际入库税收数据;

(2)区统计局:提供2020年度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总用能、人才密度等6项数据;

(3)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供2020年度企业排放总量数据;

(4)各镇街、开发区:对区亩均办提供的规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进行核对,对自有土地之外另租厂房(车间)生产的,要一并调查计入企业用地总面积(租赁按标准折合成亩数);对将部分自有土地厂房租赁给其他企业的,如租赁企业纳入综合评价的,可将租赁部分面积从企业用地总面积中予以减计。部分新上规工业企业数据库里无用地面积记录的,由镇街、开发区调查填报。同时,需要调查填报规上企业电表户号。

2.针对规下工业企业基础数据取数:

(1)区税务局:提供2020年度企业实际入库税收数据;

(2)各镇街、开发区:调查填报规下工业企业用地面积,租赁部分参照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调查填报规下工业企业电表户号以及2020年度企业用电总量。

另外,各有关部门、镇街、开发区将定档、提档、加分、降档、否决、保档、限档企业名单(标准参照温瓯政发〔2018〕87号文件)提交到区亩均办审定,并经公示后确定。

时间要求:5月31日前,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将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基础数据汇总表以及定档、提档等7类情况企业名单的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区亩均办。

(二)数据生成及核对阶段

1.由区亩均办对各有关部门、镇街、开发区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导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软件平台,分别生成规上、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数据。

2.区亩均办将生成的企业各项指标数据反馈给各镇街、开发区,由镇街、开发区逐家与企业进行核对,保障企业的知情权。企业有异议的,需将证明资料提供给镇街、开发区,经审核确实有误的,由属地进行修正,企业需要在修正结果文件上签字。

时间要求:6月10日前,区亩均办将生成的指标数据反馈给各镇街、开发区;各镇街、开发区于6月20日前将核对修正后的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区亩均办。

(三)数据公示及终评公布阶段

1.公开公示:6月30日前,区亩均办将复核后的评价结果在瓯海区门户网站、瓯海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等媒介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意见征求、纠错纠偏。

2.终评公布:评价结果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8月31日前,区亩均办将评价结果提供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3.执行政策:9月份起,各职能部门开始执行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执行情况由区亩均办汇总。

五、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要立足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发区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中层干部作为专项工作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联动合力推进。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总体部署要求,上下联动做好“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全面排摸、汇总形成和核实修正等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区亩均办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推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要切实做好告知、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评价结果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布,确保企业的知情权。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对年度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等亩均指标同比下降的镇街和产业平台,该项工作原则上不列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改革进度、亮点的报送工作,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对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进行研究协调。

2021年瓯海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1

基础数据取数阶段

通过调查排摸及核对,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将规上、规下企业基础数据汇总表以及定档、提档等7类情况企业名单的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区亩均办。

5月31日前

2

数据生成及核对

5月31日前,区亩均办将生成的指标数据反馈给各镇街、开发区;各镇街、开发区于6月10日前将核对修正后的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区亩均办。

数据反馈:

6月10日前完成

数据核对:

6月20日前完成

3

公示纠偏

区亩均办将复核后的评价结果在瓯海网等媒介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意见征求、纠错纠偏。

6月30日前

4

终评公布

最终的评价结果需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综合评价结果。区亩均办将评价结果提供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8月31日前

5

执行政策

相关职能部门开始执行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执行情况由区亩均办汇总。

9月份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