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21-39322
  • 文件编号:温瓯卫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1-05-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度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09: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健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为帮助困难计生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切实提高计生家庭安全感和幸福感,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根据市卫健委、市计生协《关于开展温州市2021年度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温卫发〔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实施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温州”战略目标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为、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原则,继承发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项目,切实帮助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在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计生家庭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2021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主要包含以下四项内容:

(一)健康促进。关爱关怀计生困难家庭的生殖健康和身心健康,尤其是患重病的独生子女家庭。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3500元。

(二)关怀救助。关爱关怀计生特殊家庭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贫致困的计生家庭。特别是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受疫情影响主要劳动力无收入,家庭又没法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3000元。

(三)助学成才。关爱关怀贫困计生家庭子女,尤其是原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计生家庭子女,帮助实现求学脱贫梦。原则上高中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大学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

(四)关注“三留守”。关爱关怀计生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变故的家庭,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资助。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为1500元。

已享受2020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补助对象,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补助;同一户,当年不得同时享受多个项目补助。

三、组织实施

(一) 申报材料

1.健康促进。受助家庭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附件2),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患病病历或就医证明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

2.关怀求助。受助家庭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附件2),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证明和家庭困难等材料。

3.助学成才。受助者本人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附件2),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就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

4.关注“三留守”。受助家庭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附件2),留守儿童提供小学或初中就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困难等材料。

(二)申报程序

1.对象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申请表后,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向所在村(居)、镇街提出申请。

2.镇街初审、公示。镇街对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及时将资助对象录入系统(在温州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计生家庭扶助模块”底下幸福促进栏录入即可),并将拟资助对象和公示材料报区计生协。

3.区计生协审核确定。区计生协会要及时核对有关材料和系统信息,确定资助对象,并及时报送资助对象发放名单。

(三)时间安排

8月底前,各镇街要完成所有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公示和系统录入工作。9月底前,区里要完成资助对象的审核确定,并将资助对象名单报区财政局。10月底前要落实项目资助金的下拨工作。11月底前,各镇街要完成所有项目资助金的发放工作,并将活动资助金发放凭证和活动照片、信息报区计生协秘书科。12月份开展社会评估、家庭情况反馈及活动情况总结,并迎接市里考核评估。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增进计生家庭福祉、促进计生家庭幸福”的重要载体,加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动作,规范流程,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最需要关爱的计生家庭能得到及时的帮助。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深厚氛围。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利用媒体深入报道活动情况,增加活动实施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影响面,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帮扶格局。

(三)抓好任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量分依据,请各镇街计生协按照活动要求,根据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活动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幸福促进录入系统开放时间:5月10日—11月20日

幸福促进录入系统网址:

附件:1.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瓯海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34关于开展2021年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瓯海区).docx